IB 的神马BUG

Discussion in 'Interactive Brokers(盈透)' started by dobbs, May 27, 2011.

  1. 你的购买力在相应的资金转移到分账户后,购买力也转了过去。但是原来残余帐户的购买力没有立刻冻结,还在等待结算时间时冻结及取消。这应是你瞄准的诉求所在。建议试试看。
    在别的方面争执,我怀疑你会失焦,不能占到争辩的有利地位。

    IB主观上并没有违反保证金交易比例上限的意愿,而且在你疏忽遗留挂单(未取消)被击穿后的超限几分钟内立刻强平,恰恰是合规的积极表现。这种争辩中,你这边恐怕胜算并不太大。

    我也在内部咨询,看看是否是个bug.
    赔偿的request还是需要你自己去做,这里我只能作为旁观者。那110多美金还有一点靠谱,你后来的80多美元是在你自己的意愿控制内的。如果有人反驳说,输钱找我索赔了,如果赚钱了会给我么?你该如何应答啊?
     
  2. 主观上不违规,不意味着事实上不违规.

    交易者所了解的规范,不可能包括IB交易时间的冻结和取消.

    以交易者所了解的杠杆等最基本规则,来诉求自己的保护按理说是比较直接的.

    不说这么多了,还是以个人的其他交易为主. 这个CASE我也可能委托其他人来帮我诉求
    多谢伟建一直以来的关注.
     
  3. 我也在内部咨询,看看是否是个bug.
    赔偿的request还是需要你自己去做,这里我只能作为旁观者。那110多美金还有一点靠谱,你后来的80多美元是在你自己的意愿控制内的。如果有人反驳说,输钱找我索赔了,如果赚钱了会给我么?你该如何应答啊?[/QUOTE]


    由于你的过失而导致他人赚钱, 好比我拿两块钱请你代我购买矿泉水,而你却给我买了彩票.
    那么如果中了奖,我仍然是领奖人,因为所有权是我的,如果没有中奖,那么你有退赔责任.

    问题在于我请你买矿泉水,而不是彩票,如果你没有按照委托人意志去做,问题是你的,好处不会是你的
     
  4. 如果说意愿的话,你的帐户没有取消原来挂单,这是个想成交的意愿。
    其实我给你说另一个例子你来参考下:
    有某账户本来有卖出的Put期权,结果股票暴跌,买方行权,该用户的头寸被交割。此时保证金立刻不足,造成强平。
    事情没完:IB认为该帐户令IB暴露了不合理的市场风险,强制性请其关闭了帐户。该用户申请多次并做书面保证不会再犯,请允许给机会再开一个帐户,也都无济于事。IB再也不和他做生意了。
    我想说的是:IB也和投资者一样很厌恶风险,赚那么一点点佣金去承担市场风险是不愿意的。
     

  5. 这个意愿应该是在大家所公认的杠杆基础上的意愿, 在资金被转出的同时, 即可认为委托成交意愿已经丧失. 因为如果成交,成交的杠杆是违规的.
    IB 低成本运营使得IB不能协助客户控制风险,但一些重要的规则是应该遵守的,这是建立在一种默认基础上的契约,即规则是第一位的,交易者首先考虑的是规则或者是法律,其次才是IB的风险 
     
  6. 伟建什么时候再组织一次美国游啊,大家去美国了解一下美利坚文化会对使用TWS大有帮助阿,呵呵
     
  7. 据我内部了解:IB系统可以在毫秒之际,在客户转出资金后,相应地取消掉该资金对应的购买力。楼主的事件比较奇特,我怀疑是括号单的残余单腿挂单的问题。太久的例子失去数据存档,所以提出投诉的效率要提升。

    有些问题值得楼主注意:楼主描述问题时候并不能全面准确地描述,必须挖掘后才发现另外的事情,而且焦点漂移,无法让IB处理人员完全相信并证实矛盾焦点你的诉求那部分的事实。
    说白了,你一开始描述的事情让人摸不着头脑,我介入调查了解后才发现你有资金转出行为后激活了括号单的未撤销挂单。这方面的绕弯对你不利,会被认为是输了钱找些场子回来(是我通俗的理解,并不代表啥官方意见。)

    建议在提出投诉的时候,准确地聚焦于你所想争取的利益,并及时地得到客服方面的数据data证实。这样比较有利于利益最大化。如果失焦,会相应失分,难以赢得答辩。
     

  8. 这件事情的本身是非常简单的,即300多美元的现金余额下成交了9万欧.
    但是事件非常奇特,不仅你摸不着头脑,我也完全失去方向
    我是凭借交易员的好奇心深挖的进行了逻辑推导,
    而你们的客服完全有义务和资源对所投诉的简单数据进行整理并自我分析,对所有交易数据都应有长时间的保存,这不仅是一个专业度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诚信度的问题.
     
  9. 至于IB最后是什么观点不评论,但IB应该是值得庆幸的,只涉及几百-几千美元就“发现”一个大的涉及风控的BUG!在“内部评判仲裁”时可能IB有很多“有利的理由”,但如果涉及的金额大,需要“外部仲裁”时,此IB可能会处于一个不太有利的地位。IB应该是感到很庆幸的了,甚至为此——发现此BUG而支付几千美元奖励都不过分:D:p
    当然最后“IB内部”是不是认为是个BUG就不评论了。
     
  10. 如果你能当时帮你调查的客服,找到当时能证明你确实是转出资金2小时后你的残余pending的order被击穿成交的话,就还有些机会。
    据我沟通,现在缺乏这部分证据。也就是处理部门无法相信你现在的描述。
     
  11. 我也是保持这样的观点,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用好多个email连续追问查找IB系统是否真有类似的bug。结果得到的答案是IB处理时间毫秒级别,不存在类似漏洞。
    楼主的描述无法证实,缺乏证据。
     
  12. 事情的本身就是证据



    这件事情的本身很简单,本身就是证据,因为它违反了最基础规则.

    事实上,IB客服已经失去了最佳处理时机,我在一段时间内交易相对频繁,每天几十笔的都有,也将着手进行审计 . 
     
  13. 你说的这句话也很有道理。建议你据此继续争辩吧。注意别太失焦,并高效率地跟IB客服及ticket互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