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鋼集團高管因涉嫌捲入力拓間諜門被捕-報導 (道瓊斯 7月9日)

Discussion in 'Quantum and Mind' started by wj2000, Jul 9, 2009.

  1. http://www.shkonline.com/chi/news_reuters_content.jhtml?ID=2531798
    首鋼集團高管因涉嫌捲入力拓間諜門被捕-報導 (道瓊斯 7月9日)

    摘要:
    《21世紀經濟報道》週四援引未具名消息人士的話報導﹐首鋼集團高管譚以新因涉嫌商業犯
    罪被北京警方拘留﹐他與力拓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因涉嫌從事間諜活動在中國被拘的員工關係
    密切。



    北京(道瓊斯)--《21世紀經濟報道》週四援引未具名消息人士的話報導﹐首鋼集團
    (Shougang Group)高管譚以新因涉嫌商業犯罪被北京警方拘留﹐他與力拓股份有限公司
    (Rio Tinto Plc, RIO.LN)一名因涉嫌從事間諜活動在中國被拘的員工關係密切。

    報導稱﹐警方週二從辦公室帶走了譚以新。譚以新是首鋼國際貿易工程公司(Shougang
    International Trade & Engineering Corp.)總經理助理﹐並擔任首鋼礦業進出口公司總經
    理。

    報導援引一位未具名行業消息人士的話稱﹐譚以新與胡士泰(Stern Hu)來往甚密﹐後者是力
    拓員工﹐已因涉嫌竊取中國國家機密被拘。

    報導稱﹐警方還拘捕了中國其他鋼鐵公司的幾名員工﹐但未披露細節。

    報導表示﹐相關部門接下來可能把調查範圍擴大到山東﹑河北等鋼鐵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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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力拓集团4员工因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被拘捕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9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澳大利亚力拓集团上海办事处的4名员工因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在上海被拘捕。其中包括该办事处总经理、力拓铁矿石部门中国业务负责人胡士泰。
    在这4名员工中,胡士泰为澳大利亚籍中国裔男子,其余3人均持中国护照。目前,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此事正在依法审查过程中”。
    8日,澳大利亚外交部长斯蒂芬·史密斯对外称,胡士泰等人被拘捕是因涉嫌间谍活动和涉嫌窃取国家机密。
    力拓集团在上海、北京和广州均设有办事处。力拓上海办事处位于上海淮海中路300号新世界大厦,负责铁矿石方面的销售。
    这四人被拘留时,上海一家报纸刚刚报导中国钢铁企业在铁矿石价格谈判中让步,同意接受此前日韩钢铁企业与铁矿石生产商达成的价格比去年下降33%的条款。
    这对具有政府背景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来说,无异很丢面子。此前中钢协向中央政府保证,将谈判达成更大的价格降幅。
     
  3. 早该查查此前代表中国钢铁企业主导谈判的宝钢的代表。
     
  4. 风险无处不在
     
  5. http://www.shkonline.com/chi/news_reuters_content.jhtml?ID=2537224
    鞍山鋼鐵集團高管正接受調查﹐與力拓案有關-報導 (道瓊斯 7月14日)

    摘要:
    據《中國日報》週二援引未具名業內消息人士的話報導﹐鞍山鋼鐵集團公司的高管正在接受
    有關部門的調查﹐這是力拓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涉嫌竊取國家機密相關調查的一部分。



    北京(道瓊斯)--據《中國日報》(China Daily)週二援引未具名業內消息人士的話報導﹐鞍
    山鋼鐵集團公司(Anshan Iron & Steel Group Co.)的高管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這是力
    拓股份有限公司(Rio Tinto Ltd., RTP)員工涉嫌竊取國家機密相關調查的一部分。

    報導未提供涉案人員或調查相關細節。

    報導稱﹐據傳﹐有五家大型中國鋼鐵企業捲入了力拓案相關調查﹐鞍山鋼鐵集團公司是其中
    之一。

    據中國國內媒體報導﹐寶鋼集團有限公司(Baosteel Group Corp.)﹑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Laiwu Steel Group Ltd.)﹑濟南鋼鐵集團總公司(Jinan Iron & Steel Group Co.)的高管
    都在接受調查﹐首鋼集團(Shougang Group)的一位高管因涉嫌商業犯罪已被中國有關部門拘
    留。

    據國內媒體稱﹐中國鋼鐵工業協會(China Iron and Steel Association)的官員也在接受相
    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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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这些人跟汉奸无异!:mad:
     
  7. 我以前的工作性质和胡比较相似,也在一家环球五百强企业从澳洲往中国捣鼓大宗商品。

    个人觉得中国政府这次有点过了,获取用户和竞争对手的商业情报是每一个销售经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其实人和人打交道的过程本来就是一个信息互相流通的过程,有些东西很难说是我有意想知道的。把你当了朋友,有些个人隐私也会和盘托出,更何况公家的商业情报。

    现在的问题是国内钢企的大股东是中国政府,那么胡获得钢企的信息就成了间谍了,这说得通吗?这样下去还有人敢和中国国企做生意吗?其实国内某些企业互相竞争起来,不上台面的伎俩要多得多,政府为什么不管呢?一般外企员工,大多受过高等教育,个人素质和道德标准会高于平均水平。从媒体上报道的客户们对胡士泰形象的描述,我看到的是一个敬业,儒雅,能干且低调的典型的外企优秀员工,把这种人刻画成一个国人所不耻的汉奸,这会让众多的外企员工不寒而栗。从团结大多数人的角度讲,七五事件后在新 疆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而选择对胡士泰们开刀,好像有点考虑欠周。胡事件也会让众多的外企在和中国打交道时不无顾忌。澳大利亚方面这次的反应还是比较及时和必要的,他们对胡负有道义上的责任。



    关心胡士泰,更关心和他同时出事的那三个并不持有外国护照的同事。
     


  8. 不要争辩,这种人就是HJ
     
  9. 搜集用户和竞争对手的商业情报很正常,但如果是向相关人员支付了“报酬”那性质就不同了。这个在国外也是被禁止的。
     

  10. 唉,如果中国政府不是钢企的大股东,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会有很多人买账的。
    而且,如果中国政府有兴趣彻查各种企业商业竞争时发生的违法行为,那检察院们会忙得不可开交。

    另外,澳大利亚政府为什么要出面干涉此事呢? 我想他们也是觉得中国政府出手干预在先不太妥当吧。中澳政府本来看着中国钢企和力拓在一起玩,就像两个家长看着两个淘气的孩子在嬉闹,现在中国政府看到自己的孩子处在下风,找个理由上去助了一拳,场面顿时就乱了。。。
     

  11. 国企发生这些事情,调查就不能理直气壮?理由就不充分?
    中国政府出手干预在先不太妥当?看不出不妥当在哪里,请指教一下?
     
  12. 请问这些是你写的吗?还是转贴过来的?
     
  13. http://www.shkonline.com/chi/news_reuters_content.jhtml?ID=2537407
    中國政府部門沒收了力拓上海辦公室的辦公電腦-報導 (道瓊斯 7月14日)

    摘要:
    《每日經濟新聞》週二援引一名知情人士的話報導稱﹐中國政府相關部門沒收了力拓上海辦
    公室的幾台辦公電腦﹐這些電腦中有國內鋼鐵企業的詳細生產數據。



    北京(道瓊斯)--《每日經濟新聞》週二援引一名知情人士的話報導稱﹐中國政府相關部門
    沒收了力拓(Rio Tinto PLC, RTP)上海辦公室的幾台辦公電腦﹐這些電腦中有國內鋼鐵企業
    的詳細生產數據。

    該人士表示﹐這些電腦中的資料涉及數十家國內鋼鐵企業的信息。該人士未透露相關政府部
    門和鋼鐵企業名稱。

    該人士稱﹐電腦中的信息包括鋼鐵企業詳細的原材料採購計劃﹑原料庫存數據﹑每月產量和
    營運計劃。中國鋼鐵企業還未結束2009年度的鐵礦石供應談判。

    自7月5日以來﹐中國已拘捕了4名力拓的管理人士﹐包括力拓鐵礦石部門負責人胡士泰
    (Stern Hu)。這些管理人士被控通過賄賂鋼鐵企業獲得國家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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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Business is business,別扯什么漢奸,各位其主罷了。所謂國家機密,是為了用行政手段破壞市場規則公平找來的借口,怎么看也像是個莫須有未發生的霧件。那些真正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流失的海外投資事件:株治事件、中航油、中儲棉、國儲銅。每次損失都是上億起算,那些為謀私而有直接領導責任的腦殘外行頭家,才是真正的賣國者,哪個有被重刑重罰過?

    什麽是国家机密?力拓案吓坏中国分析师
    http://cn.reuters.com/article/wtNews/idCNCHINA-3520090713
     
  15. 中国的官员骨子里就是“洋奴”
    贴个2006年的旧新闻。
    http://www.eeo.com.cn/zt/2007eeosq/jdwz/2007/04/15/55675.html
    投资秘密拱手美商 证监会27号函引争议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一份名为“关于向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公司提供‘中国基金股票投资风格分析’课题研究数据”的函(基金部27号函,下称27号函),近期引发了基金业的广泛争议。
    晨星公司是目前美国最主要的投资研究机构之一和国际基金评级的权威机构。
    函件要求提供的数据大多属非公开数据,不在基金公司应披露的信息之列。
    这样晨星就能洞晓它们投资的秘密。一旦外泄,其后果无法估量。现在中国的股票投资,已处于机构博弈时代。
    因此,27号函在基金业中引起了相当争议,有基金公司称这种做法不合理,甚至将其上升到危及金融安全的高度。争议的后果是,证监会与基金公司、中介机构的分歧正在加大。
    事实上,在监管过程中聘请外资机构协助工作,这在证监会不是第一次。2001年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补充审计16号文”中要求上市公司IPO及再融资时,财务报告必须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补充审计”。这种在审计服务中引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当时的“五大”)的制度被称为证券界的“双审制度”。
    该规定发布的两个月后,安达信“出事”以及其他事务所在国内审计中的相继“泥足”,“双审制度”未能继续推进。
    27号函

    由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三处下发的27号函要求:37家基金公司提供截至2005年9月底之前成立满一年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组合数据。这些数据包括每个月末基金持有股票名称、股票数目和股票市值。目前,这些数据基本属于非公开数据。
    “为了加强对我国基金股票投资风格的跟踪和研究。”这是27号函中惟一提及可对该行为进行诠释的表述。在证监会看来,这些数据并非不能公开。“这些数据基金公司每年都会向投资者公布,而我们每天都可以从托管行拿到这些数据。”证监会基金部官员称。
    但有基金公司对此疑惑,“基金公司凭什么向晨星提供数据?”
    有同属国际性基金评价机构的人士称,证监会的做法并不能达到其目的。这位人士认为,投资风格分析主要针对基金投资是偏向大盘、中盘、小盘还是成长、价值所做的分析,通过对基金投资品种、仓位变动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基金公司投资操作的方法、理念和原则,“但每家基金有其投资风格,证监会了解这些数据无多大意义。”
    证监会基金部官员强调,“委托晨星做这类分析是为了维护行业利益。”晨星的人士也认为,“这种风格分析对市场有利。”接近证监会的人士透露,如果有基金在此问题上消极,或许是因其公司存在一些不足称道的原因。
    “既然以公函形式要求,证监会让怎么做就怎么做。”目前,被要求的公司中大多已与晨星签订协议,只有四五家公司未与晨星公司签订协议。
    这些未签订协议的公司认为,投资风格属于核心机密,虽然交出的是去年9月底前的数据,但基金公司很少能在半年内变换投资风格。他们担心,一旦这些数据泄露,将会直接影响未来基金公司操作股票的交易价格和成本。
    对这些担心,证监会已经做了预防。
    “我们让晨星与基金签订了保密协议。”证监会称,“由于签订了保密协议,一旦数据被泄露,晨星将负赔偿责任。”27号函中,证监会明确了协议双方在传递、存储、处理中的权利和义务,防止数据被不恰当地分发、泄漏和传送。
    有基金公司仍不放心,“市场没有绝对秘密,美国花旗银行一个员工在华尔街上谈话都会泄露公司机密,晨星怎么保证其员工流动不让基金公司的投资机密被泄漏?”
    “而且,如果晨星在分析数据过程中发现基金公司有违法操作行为,晨星是以保密为由隐瞒这些事实,还是为了维护行业利益将其公示?”其他中介机构对此亦有疑问。
    是否合理?

    “我们并未从中得到任何利益。”晨星深圳公司总裁田劲认为,“在国际上,监管机构委托中介机构作行业分析是通行的做法,而晨星能拿到这个项目主要是因为晨星过去声誉所致。”证监会方面也表示,这种与商业机构合作研究课题的做法以前有过,以后还会有。
    争议大多缘于晨星的角色和地位。
    “晨星本身就是研究和评级机构,它所做的每件事情均涉及商业行为,即使在国际上,商业机构要得到基金公司的非公开数据,也要通过商业形式购买而不应该由监管机构来指定。”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副总表示。
    这位人士介绍,在台湾,如果监管层想了解和分析基金公司过去的行为,台湾投资基金公会将委托一个非营利性机构——例如两个大学教授来做这类事情,这些教授应非常权威也非常专业。
    事实上,晨星公司的外资身份也引起不少争议,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03年2月20日的晨星是美国晨星公司(Morningstar,Inc.)全资子公司,属于纯外资机构。
    “现在‘十一五’规划要求国内企业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而证监会却委托一个纯外资机构来分析和评价国内基金业,这与以前证监会要求金融企业必须聘请一家获得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有什么两样吗?”一些业内人士反问。
    外资优势?

    5年前,中国证监会推出“双审制”,这是其在工作中第一次大范围借助外资力量。
    当时,证监会的用意是希望借此解决证券市场审计服务的独立性问题。当然,这一规定的发布,也引发了市场利益的重新分配。
    此时,正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市场的“黄金时期”。但阴影依然存在。
    2001年,毕马威因在锦州港案件中涉嫌财务造假在中国成为被告。2005年7月,普华永道因上市公司黄山旅游事发,被责令整改。2005年,证监会调查结果证实科龙电器确实存在重大财务违规问题,德勤是科龙审计机构。
    事实上,这些国际会计事务所的“诚信”正在中国被重新评估。
    现在,证监会委托晨星从事中国基金业的投资风格分析的做法也涉及到信任问题。
    正因为晨星属于商业机构,在如何保证晨星不将数据用于课题研究之外其他用途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田劲认为这种担心事实是不必要的,“这些数据都经过加密,即使本公司员工也看不懂。”但晨星的同行们称,“这几乎难以实现”。
    目前,晨星在中国业务还未能盈利,但其客户多是国际客户,现在国际资金对中国市场日益感兴趣,有了这些数据,理论上晨星就可以在向外资客户如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推荐中国基金中占优势。
    除基金公司有疑惑外,对证监会做法感到不满的还有国内的基金评价和分析机构,如中信·基金评级系统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社会科学院基金研究中心、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等,他们认为,如果证监会指定晨星拿到市场其他评级机构所无法取得的数据,这等于违反基金法和行业公平、公开竞争的准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869d5a8010003hv.html~type=v5_one&label=rela_prevarticle
    请证监会基金部远离美国“晨星”!(2006-04-20 12:45:22)
    近日,有件事在基金及其相关评级业内引起轩然大波,这便是证监会基金监管部3处下发给基金公司的“基金部27号函”。该函以做“中国基金股标投资风格分析”课题为名,要求向美国基金评级公司晨星提供业务数据。而遭受质疑后,相关监管部门给出的解释是,“委托晨星做这类分析是为了维护行业利益”。

    当然,这一解释立刻引来反驳,叶檀博士撰文指出“这不过是唯洋和尚能念经意识的又一翻版。”而市场资深人士陈仕华更直斥其为“宁予洋人,不予家属”。

    看来,问题的症结还在于“另眼看待”,还在于无法“三公”,还在于以行政命令“压迫”市场选择的监管痼疾。而结果呢,便是把“投资秘密提供给美国机构”而冠冕堂皇,便是把国内同质机构默认为“下等”而不留痕迹。

    事实上,证监会有关部门在以前做这样的“糊涂事”已经不少。2001年实行会计双审是其一,但普华永道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等“五大”都不争气,“倒霉”的德勤甚至还引发了国内律师团集体维权这样的“大动作”;2004年7月发审委允许“富通昭和”登陆A股市场是其二,但漫天的质疑和斥责终于让证监会责令其改弦更张。是啊,那时股市悲歌一片,投资者愤怒不已,而我们当时的发审委却连起码的民族感情都不考虑,竟要让“昭和”这样带有鲜明侵略者烙印的公司到股市圈钱!莫非我们彼时的畸形股市比美国都要“国际化”?

    可以看出,证监会有关部门通过会走两个极端:要么是“拿来主义”只学会一半,认为国际上“有名”的便往往靠得住,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妄自菲薄;要么是“只管低头拉车”,严重脱离国情,以为股市无政治,唯钱有市场,甚至可以让“靖国神社有限公司”堂皇入场!关于后者,笔者当时写过《"富通昭和"凸显证券市场深层精神病态》,在此不想敷述,只想请证监会官员们学一下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而对于前者,我倒想多说几句,概因近年来这“崇洋贬土”的毛病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实在是暴露多多。证券业有之,银行业有之,甚至法律界也不鲜见。他们共同的逻辑都是认为我们本土“行政计划”多年遗留下的“坎儿”太多太复杂,不借助外部力量,不借助“先进的理念”,便根本无法逾越。

    比如,吴敬琏先生是市场经济改革的坚决推动者,一直主张公平,尤其是起点公平,但具体到了银行股改排斥国内民资的问题时,却张口便叫别人“别忽悠贱卖论”了。究其根源,无非是这些精英们“慧眼识金”,看透了我国银行之“烂”,而祭出了“先斩后奏”式的“唯目的论”杀手锏。殊不知,在事关全民福祉的大“家当”改革问题上,如果相应的公共决策一味迷信精英力量,漠视民意,则必然导致民怨沸腾,从而让精英们最终承担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公平,是目的;但公平在公共决策领域,却更应是过程。如果忽视了这一点,那么公平的努力也会酿出不公的恶果,甚至带来动荡,大则影响国泰民安,小则祸及行业公平。此次证监会基金部的一纸公函之所以让业内骂娘、腹诽者鼓噪不已,原因也便在起点的绝对不公。我们不认为国内的基金评级和研究机构有多么高明,我们也不否认美国晨星公司可能在技术上、理念上超前于国内同行(其劣迹叶博士已“搜索”到不少,暂且不提),但是,排斥国内同质机构,以行政力量把同一竞争线上的公司分出三六九等,甚至强迫基金公司接受美国晨星的“研究”,其后果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媒体所说的把“投资机密提供给美国机构”?当然不是。因为在我看来,此举破坏的,是中国证监会铁面奉行“三公”的证券监管形象,损害的,是股改以来中国证监会愈来愈“好”的监管风貌,描画出的,却是中国政府在对待内外资企业上至今尚未“改革”的“插足者”形象。

    据说,27号函之后,许多基金公司已经“奉命”和晨星签署了相关合同,而晨星也与基金监管部等签订了“保密合同”,因此,从法律约束的角度看,这些基金公司和晨星的强制“买卖”看来是得做下去了。然而,我在此依然要呼吁,请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早收回成命,好让那些尚未签署的基金在精神上得以“松绑”,而具体基金公司和晨星的合同问题,也理应在基金部的积极斡旋下慎重解决。而且,中国证监会要以此为现成案例,对内部官员们进行必要的“洗脑”。否则,这“崇洋贬土”的“太后遗风”不除,便难免还会在“27号函”后出现“二八二九三十一”号等等让国人“郁闷”甚至“奋起反抗”的“贵族公文”。

    公平么,至少形式上不能不公,否则,不仅不能服众,人们便更难期望实质上的平等了。莫非,我们还需要期待另一场“基金风暴”?
     
  16. 这些字是我一个一个敲出来的撒。:)

    非转贴。
     
  17.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16eb420100e2fc.html~type=v5_one&label=rela_articletagpub
    这话说得太过了。此事压根与政治无关,以我当年在国内的工作经验来看,此事完全是rio自己玩火大了,把自己玩了进去。

      来澳洲之前,我在国内工作了整整十年,其中半年是在大型国企,两年在外方全资企业。跟不同企业打过无数次交道,但无论站在国企角度,还是外资角度,行内很有几条重要的规矩就是,第一,尽量不做一锤子买卖,出尔反尔,哪怕有再大利益诱惑。第二,别过分得罪同行,别把事情做绝,不结仇,给自己留后路。第三,别把任何合作方当傻子,哪怕你刚刚赚了大便宜,也偷着乐去,别显摆。第四,大面上坚持原则,细节处别耍小聪明......

      举个例子说吧,当时电力行业内有八家大型外资企业有投标资格标,公平竞争。事实上,很多项目在投标前,一些公司已经有了百分之九十以上拿下来的把握。但作为被邀请参与投标方,我所在的公司还是要去投标,我们自己叫陪标,做足公平竞争的把戏,而不是去揭发同行违规。为什么呢,因为说不定下次轮到我们的公关部门做得好,我们有了百分之九十的拿下把握,我们也需要同行来陪标,一起做戏给人看。这就是给自己留后路,虽然这些做看上去很无聊。

      另外,当我们拿下一个标时,即便公关部门的工作已经做到位。签合同或者合同后,也要做适当的让步。使得甲方参与人员有立功的表现,以便他们向自己的上头交代。

      还有,一些项目本来只能赚十个点,因为对方不懂行,或者因为是卖方市场,不小心赚了二十甚至四十个点。你也别得意,开庆功会偷着乐去,在甲方面前别得瑟。让甲方人员,即便他是傻子,回去也能有条活路。

      还有一条就是,有些项目做亏了,或者赚头小了。既然合同签了,或者已经有了口头协议,就别想着在小地方再捞回来。那样做第一得罪人,第二会让甲方产生不信任感,损失行业内的名声。

      而纵观rio在这两年的表现,可以说,把这几条商场守则全犯了,并且犯得肆无忌惮。

      可以说,不但是rio,很多澳洲企业在这方面,做得都不如欧美企业。光想着法律许可范围之内合理冲撞,一次性赚足,从不考虑对方的处境和这样做的长期影响。

      就拿rio和中铝合作为例。rio先答应了中铝的参股,从中铝套现救急,然后又借助澳洲这边办事拖拉的特点,为自己争取缓冲时间,最后再充分利用政治和法律因素毁约,既保全了自己的独立,又骗取了中铝的资金,单纯从商家角度而言,玩得非常高明,无懈可击。事后中铝再生气,也只能从道义上谴责,法律上找不出 rio任何漏洞。

      但是,rio忘记了一点,所有交易都不是一锤子买卖,关键时刻给对方留余地就是给自己留后路。

      我们来看看 rio毁约之后的表现吧,先是在媒体上大肆宣扬,摆脱了共产主义的魔爪。然后又来了个稀释股权,害得中铝不得不再追加是十几亿美金的投入,完全一副肆无忌惮嘴脸。令中铝从上到下,包括中国政府部门很多为收购唱赞歌的,全都被抽了无数个嘴巴,鼻青脸肿。到了这个时候,仇恨已经结得非常大了。中铝如果不做任何反击,其相关责任人肯定再混不下去。

      我们说,任何企业,国家,组织,都是由人来组成的。把人得罪光了,即便是对方是佛教徒,也难免出现几个做狮子吼的罗汉。而人一旦发起坏来,办法是无穷的。偏偏rio在树了遍地仇人的情况下,依旧毫无自觉,甚至变本加厉。

      大伙再来看rio近期的表现。

      通过与中国内地的小钢企达成协议,避开中钢协,满足自己最大利益需求。

      大批向中国港口运矿石,就地囤积,制造需求旺盛假象,逼迫中钢协在谈判中就范。

      这两条还不至于要命,最要命的一点是,把中钢协已经逼到绝路上,放话说,"我们也不坚持百分四十,但三大巨头必须在33%上有所松动"的前提下,依旧步步紧逼。其实中钢协最近那句话完全可以解读为,"老大,算你狠。给我点折扣,让我跟上边有个交代吧,哪怕是0.1%也成,求你了.......",可是 rio等偏偏装听不见。

      其实,33%也好,40%也罢,中钢协谈判组从中没一点提成可拿。他们只需要rio这边有所松动,让他们跟上头和国内舆论有个交代。如果连续两年毫无建树,他们这个组织就没存在的必要,多少人的前程和饭碗就全毁了。但rio不明白啊,一再把人往绝路上逼。既然这样,中钢协和先前被rio得罪的人,也就没路可退了。

      反击的办法很简单,事实上,在中国目前的商业环境下,超过五十万美元的大项目,如果说没有一点公关投入,或没有什么买通关键人物套取"标底"这些手段,简直是不可能的。而这些潜在手段虽然存在,政府也懒得认真去抓,却不意味着它们合法。一旦有人举报,而业内人员又生了同仇敌忾之心,则一抓一个准。

      所以,rio那四个人进去,也就是必然的了。并且证据确凿。

      这里我还可以做一个推测,陆克文政府和rio本身不声不响,准备息事宁人,此事还相对好解决。如果澳洲媒体和政府都像谭保先生这般上蹿下跳,rio将吃更大的亏。届时,只要经办此事的上海国安把证据如实发给媒体,无论从公关费用数额和公关手法上来看,都是毫无疑问的行贿和窃密罪。如果换成澳洲的法律,可能罪责更重。毕竟澳洲这边,对行贿和商业窃密容忍度更小,几乎是零容忍。
     
  18. 这就对了,普通的商业泄密案,国安部门才懒得介入。 肯定是上面发话了,rio 最近很不给我们面子,查查他们。

    有这句话就够了。要么不查,查起来中国的商场和 G场是一样的,一查一个准。
     
  19. http://www.shkonline.com/chi/news_reuters_content.jhtml?ID=2537571
    中國﹕針對力拓的調查並不意味著跨國公司在華業務將會受限 (道瓊斯 7月14日)

    摘要: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週二表示﹐中國政府針對力拓股份有限公司四名雇員涉嫌竊取國家機
    密的相關調查並不意味著中國將會限制跨國公司在華的業務活動。



    北京(道瓊斯)--中國外交部(Foreign Ministry)發言人秦剛週二表示﹐中國政府針對力拓
    股份有限公司(Rio Tinto Plc, RTP)四名雇員涉嫌竊取國家機密的相關調查並不意味著中國
    將會限制跨國公司在華的業務活動。

    秦剛在一個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有關國家主席胡錦濤批准對此案展開調查的報導與事實
    不符。

    秦剛稱﹐外資企業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他表示﹐有關部門將會依法辦理力拓案件。

    -By Aaron Back and Juan Chen, Dow Jones Newswires; 8610 6588-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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