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4月27日深沪公司动态 广东证券中天网 - 51分钟前 000004 *ST国农公司董事会认为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及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的申请,现正在审核过程中。 000061 农产品公司目前持有青岛青联股份有限公司69.34%的股份,现拟将其中35.36%的股份出售,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40.28万元。 ... 看看是怎么说的,谁说不摘ST的???
http://www.szse.cn/UpFiles/Attach/1412/2006/05/18/1831327522.doc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6年5月修订) 第十三章 特别处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3.1.1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本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 13.1.2 本章所称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 13.1.3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 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恢复上市首日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不受前项有关5%的限制。 13.1.4 其他特别处理的处理措施包括: (一)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二) 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第二节 退市风险警示 13.2.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 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三)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四)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五) 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或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公司破产; (六) 本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13.2.2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发布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3.2.3 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一)、(二)项情形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或财务报告更正公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 并提交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年度报告或财务报告更正公告披露当日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3.2.4 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三)、(四)项情形的,本所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两个月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同时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13.2.5 上市公司出现13.2.1条第(五)项情形的,应当于当日立即向本所报告并于次一交易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本所知悉该情形之日起停牌。 本所自公司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或可能被解散的公告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同时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在其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除应按照11.8.5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外,每月还应至少披露一次公司破产程序或解散事宜的进展情况,提示破产或解散风险。 13.2.6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13.2.1条第(一)、(二)项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7 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条第(三)、(四)项情形被本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上述情形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8 上市公司股票因13.2.1条第(五)项情形被本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认为13.2.1条第(五)项情形已消除,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9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相关公告。 本所收到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后,决定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10 本所决定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3.2.11 本所决定不予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有关书面通知的次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不公告的,本所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市时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第三节 其他特别处理 13.3.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按照13.2.6条申请并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四)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五) 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六) 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七)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七十一条,要求本所对公司的股票交易实行特别提示; (八) 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3.3.2 上市公司出现13.3.1条第(一)至(三)项情形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提交董事会书面意见。 13.3.3 上市公司出现13.3.1条第(四)至(六)项情形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向本所报告。 13.3.4 上市公司出现13.3.1条第(七)项情形的,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出现该条其他各项情形的,本所决定是否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13.3.5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在其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之前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告内容参照13.2.2条的规定。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13.3.6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13.3.1条第(一)、(二)项情形已消除,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一) 主营业务正常运营; (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13.3.7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13.3.1条第(三)项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13.3.8 上市公司认为13.3.1条第(四)至(六)项情形已消除,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13.3.9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后,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相关公告。 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申请后,决定是否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公司股票交易因第13.3.1条第(七)项规定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13.3.10 本所决定撤消其他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其他特别处理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 公告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13.3.11 本所决定不予以撤消其他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当收到本所有关书面通知的次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不公告的,本所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披露当日上午开市时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本所就13.3.1条第(一)至(三)项情形作出不予撤销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在报送下一个年度报告时方可按照13.3.6条和13.3.7条的规定向本所再次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农 公告编号:2007-009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及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由于2004 年、2005 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6 年4 月21 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国农科技”变更为“*ST 国农”,证券代码 “000004”不变,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公司2006 年度实现净利 润为619,804.46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34,484.30 元,每股净资 产0.989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第13.2.6 条、13.3.1 条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本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及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的申请,现正在审核过程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特别处理的申请回复后,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完了,我也麻木了,反正最低限度总不会退市。 今天才定下神来,仔细看了公告。发现几个关键的疑点 请师兄师傅指教 1)公告说国农置业资产为8千多万,那说明2800万换进的应该是属于低价的吗? 2)国农置业究竟是做什么的?从原来的消息看是房地产开发主业,但现在看到的却是管理农大的建设,靠收取管理费过日子的,这反差很大呀?似乎就是拿200万利润。到底此公司是怎么个公司?如果是房地产公司,就应该是靠卖房子赚钱的,这里面问题大了!!! 3)上次这里许多师兄帖子里说是农大3个公司收入过亿,其中包括国农置业,现在看看非常不理解,这公司好象很小呀,哪里来那么大业务呢???就是靠收管理费用过日子的 以上许多不解请教
請注意 2006年報中預收貨款高達 967 萬 按年報說明 (page 66 ) 是預收高碑店市建築企業房地產諮詢費756 萬 ( 絕對是2006年9-12月收入的) 這是諮詢費阿 各位... 利潤率多高阿 嚴重懷疑隱藏利潤的動機 公司適用新會計準則自2007/1/1起 因此, 2006年 年報未適用新會計準則 不計投資性房產公允價值(存貨項下) 2007一季報如果按公允價值計算存貨 則可能大幅度拉升利潤
奇怪的高碑市技術合同... 2006/1/6簽訂 2006/9-12月間 收到合同款項 2007/3/26公告該合同終止 ====================================================== 一、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农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审议《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鉴于该合同经过一年未实际履行,全体董事对该议案提出反对意见,按有关约定该合同终止。 ======================================================= 2007/4/27 所出的年報仍然認列此預收款項 收了錢不用做事還不好嗎..... 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