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国储在应对LME空头头寸所采取的措施上有问题?!

Discussion in 'Futures' started by wj2000, Dec 9, 2005.

  1. 国储采用拍卖的方式来应对LME空头头寸的做法我感觉有问题,应该学学美国的战略石油储备的操作方法!不应该采用拍卖的方式,因为采用拍卖的方式,而价格又不比现货市场低,而且要求的最低拍卖量又高,生产企业很难有意愿参与拍卖的(既然国储认为现在价格已经严重偏离了价值,那生产企业也同样会知道的,也会认为以后的价格会下跌,那谁还会有兴趣在这个高价格期间买大量的铜?!)。应该学学美国石油战略储备的操作办法,采用生产企业按照生产的需要提出“借用”国储现铜的申请,然后在一定的时间以后“借用”国储现铜的生产企业用“现货铜”来归还以前“借用”的铜,同时加一定比例的“利息”(如借用1吨铜,以后按时间考虑归还1。0X吨铜),这样既可以满足生产企业的生产需要,而生产企业因为预见以后现货价格会下跌,也就愿意现在“借用”国储的铜,以后用低价的“现货”归还。而“国储”的目的就是为了国家储备、调节,用货-货交换的办法能保证目的。
     
  2. 如果国储真的认为现在的铜的价格严重背离了价值,而且又有足够的库存,那交割是唯一也是最厉害的武器,选择最近、持仓最大的合约实施交割是最有力的武器。
    对于空头来说,交割是唯一和最严厉的武器!
    对于多头来说,资金是它的法宝!
     
  3. 生产商只有在很急用的情况下才会参加竞拍,因为大家都认为价格要跌,没人愿意买了放仓库,有的甚至把生产计划推迟,等着降价。
    美国的办法非常好,现在正合适,就是不知这帮猪脑愿不愿干。他们正拿着纳税人的资产玩得欢,难得露出鼻子风光一把。另外谁知道他小姨二舅的仓现在是多是空。
     
  4. 从系统交易者的角度说,现在正是黄金机会,波动性、流动性非常好,只要用好头寸策略,不想大赚都难。
     
  5. 是不是想真卖是一回事,能不能处理好LME铜的空头头寸是另一回事啊。做声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而会更不利。要想获得主动权只有动用力量完成交割才是唯一的武器,就象期货史上历次逼仓失败的事件一样(美国期货历上就出现过多次逼仓事件的,其中有一次好象是美国的一个富翁动用了浩浩荡荡的船队,从五大湖将现货运到了交割地导致逼仓者破产),如果没力量完成交割,那什么也别谈的。现在搁下国储铜事件的对错,想办法完成交割(如果有足够的库存的话),打败逼仓者,获得定价权才是关键。向后转仓(需要高额成本的)并不是好事,这样反而会损失更大,更被动,而且可能导致交割合约的分散,对逼仓者有利(因为你的转仓成本会很高,而每次交割数量变小,那需要动用的资金就少),而采取针对就近合约(特别是有大量头寸的合约)采取"强制"交割的策略反而更有力(只要有足够库存),运输应该不是大问题,如果动用国家力量,"中远"集团短期大规模运输是可能完成的。从这几次国储拍卖看,国储没起到它应该承担的责任,反而让人觉得国储是想利用"市场"赚一笔(为自己小集团赚一笔)。"以铜换铜"(借铜以后用铜换)才是在高价格(当然是指在非理性价格区间)调控价格(市场)的有力手段。
     
  6. lee

    lee

    说得有理,看得有味!
     
  7. 看了老鲁给我的帖的内容,就可以理解国储在拍卖操作上的种种做法了,拍卖底价高、地点不适合、品质差、不采用"借铜还铜"策略是为了"限制"生产商的拍卖意愿,支撑现货交易需求来支持国内期铜价格。而限制贸易商参与拍卖,表面上是"抑制"投机,实质上可能是为了"逼仓"沪铜空头的交割。
    http://bbs.wayup.hexun.com/viewarticle.aspx?aid=30191930&bid=6
     
  8. “展期”是最“坏”的选择!
    前期的报道中曾有人提出国储中心有三种选择:一是实物交割;二是强行平仓,认赔出场;三是展期,即继续做空,将合约调整为未来到期的远期合约,以时间换空间。本认为实物交割最“差”;强行平仓,认赔出场“次之”;而认为展期最“优”。而我的看法正好相反!
    1、“实物交割”是最好的选择,既然认为现在的铜价是“天价”,脱离了价值了,同时自己又说有“足够”库存,那“实物交割”就是最佳的选择,也是对付“逼仓”最严厉的手段!
    2、强行平仓,认赔出场也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认赔出场就是勇于承担责任,知错能改的表现,而且可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只要吸取了教训,那代价也是值得的!
    3、最“差”的选择就是“展期”,因为大头寸的“展期”是个高“成本”的交易,展期操作为买进到期合约,同时卖出相同数量的远期合约,而目前LME的远期合约价格低于近期合约,同时因为是“大头寸”的“展期”,那经纪公司帮助展期的买卖的价格必然是“买进到期合约”的价格比市价要“高”!而卖出“远期合约价格”要比当前远期合约的价格要“低”!也就成为一种在“远期合约”价格低于“近期合约”价格的情况下的,一种“买近卖远”的“不合理”的交易行为,而不是老鲁提到的在“远期合约”价格低于“近期合约”价格的情况下的“卖近买远”的合理操作!而且还会导致现在在“远期合约”上的卖空再次被“逼空”!
    那为什么国储会选择这样一种“最坏”的举动(措施)了,那只能是这样的“解析”,因为“展期”可以将亏损“延期平摊”(虽然这个平摊是个亏损扩大的过程!),从而在帐面上看起来好看些。同时也是一个“赌性”的必然结果,期望再不断的“展期”后最终有个“赢利”的小头寸来“表功”!这种不断“展期”的“赌”就象那著名的资金管理中的Monnier悖论——为了赢1元而赌上所有的“家当”!
    Monnier悖论见:http://www.oursci.org/magazine/200202/020221.htm
     
  9. 我上面内容的回复居然在“和讯”这个地址(http://comment.hexun.com/article.as...了接着发另一个回复“看看。。。。”,现在“看看。。。。。。”出来了,而上面的内容还是不出来 8)
    我上面的内容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吗? :sh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