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ssion in 'Suggestions and Feedback' started by hylt, Oct 27, 2005.
有利亦有弊,可以考虑制定任职、撤职标准,达不到标准者撤职,不必等半年一年之久
还有哪两位没有投票?
现在有超过半数赞成实行任期制,但对每期时间没有统一。现在请各位对任期时间发表进一步的意见。
我投的是弃权票,就不发表进一步意见了
倾向于"无为而治".半年一年没有本质差别,原来投一年,现在改弃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