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华生的逻辑,万科华润宝能是不是应为一致行动人并触发要约收购门槛了?!

Discussion in 'Stocks' started by wj2000, Jul 14, 2016.

  1. 在宝能举牌万科后,万科的王石曾经找当时的大股东华润,请求华润增持万科股票,华润当时也实际按王石的请求增持了万科的股票,那时点万科管理层和华润为一致行动人这点应该没有争议的。以华生的逻辑,宝能抵押公司股份给华润融资而认定为一致行动人(是不是还需监管部门来说),依华生的逻辑合理推导,那个时候万科华润宝能应实际构成一致行动人了,而按当时各方的持股(华润,宝能,万科内部合伙人计划,公司高管),应该是已经超过了30%这个要约收购的门槛了!
     
  2. 华生扣字眼扣得对。不仅仅是要约收购的问题了。而是已经构成违法违规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另外,宝能动用资管计划杠杆资金,还有一个理论上的悖论。宝能持有股份超过5%,不可以短线交易。也就是说最后一笔买入后的6个月内不能反向卖出。而资管计划是有平仓线的,一旦价格下跌超过一定幅度,资管计划爆仓,需要平仓,必然触发短线交易禁止。这里存在矛盾和漏洞。因此理论上说,只要动用资管计划杠杆资金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理论上自有及借入资金买入的股票总额,不应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3. 正常情况都是用高市盈率资产收购低市盈率资产,中国正好相反,用“低市盈率资产”(折价增发股票)收购高市盈率资产(溢价资产注入),当然注入方都是大股东关联资产。华润当然明白这点了,所以反对万科增发股票收深铁地产项目就是必然的,任何大股东都会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