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19家药品零售商再次要求彻底废除药监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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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家药品零售商再次要求彻底废除药监码

    2016年02月24日 16:04 来源于 财新网

    要求阿里健康交还药监码运营权后彻底退出药品信息化监管

      【财新网】(记者 李妍)在国家食药总局宣布暂停药监码,阿里也表态移交电子监管网之后,2月24日,老百姓、一心堂、益丰大药房等1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布联合声明,建议国家食药总局全面取消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并要求“阿里健康彻底退出药品信息化监管,而非形式上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运维权移交。”

      针对国家食药总局暂停药监码的公告,联合声明中表示,建议全面取消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而不是暂停,也不仅仅是针对零售药店取消强制。“既然强制推行电子监管码既没有上位法支持,也不符合国务院2105年95号文提出’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精神,应该全面取消而不是暂停。如果上游制药企业、批发企业对于药品电子监管码追查商品流向的功能有商业需求,完全可以由企业自身选择合作对象,进行市场化运作,行政权力不应干预。”

      联合声明中建议,药品追溯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要有顶层设计,并保障程序合法、阳光执法。“药品追溯信息化监管体系不能换汤不换药,应该在多倾听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重新进行顶层设计。”

      废除药监码是药品零售企业一直以来的核心诉求。1月底,老百姓、一心堂、益丰大药房就曾发布联合声明,要求取消药监码,称现行药监码制度缺乏顶层设计,“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

      医药生产企业和零售企业诉求分歧

      1月27日,国家食药总局曾在北京召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座谈会。参会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流通企业、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诉求出现分歧。药品零售企业要求彻底废除药监码,称“没必要、不科学”;药品流通企业要求药监码升级改造,降低企业成本;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要求阿里出局,避免商业机密外流和不公平竞争。

      药品零售企业态度最为激烈。老百姓大药房方面代表称,药品电子监管码完全不应该出现,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征求行业意见,也没有经过公示,运营权方面没有走招标程序。一心堂方面代表称,药品电子监管码没必要,就是一个不科学的产物。若全面推广需增加1亿元以上的成本。

      也有质疑称,药品零售企业之所以要求“彻底废除药监码”,除增加成本外,根本原因是药监码触动了药品零售企业的“灰色利润地带”,比如售卖假药、回购二手药等等,才遭到集体抵制。

      药监码运营方阿里健康在最新发布的声明中称,2015年,国家食药总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通过电子监管发现了大量回流药品,目前电子监管已经成为药监系统进行药品流通监管的关键手段。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良好运行,提高了假药、二手药进入流通市场的门槛,对不守法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也能为所有合规企业开展医药保健业务带来更好的保障。

      国家食药总局也发文称,2014年以来,国家食药总局通过对药品电子监管数据流向分析,组织对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实施了专项飞行检查,查实了近20家药品批发企业违法销售此类药品致其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

      相较而言,药品批发流通企业多认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只需把原有的一批药品一个编号升级为一批药品一个码,并且在商品流转的过程中整批一次性扫码上传数据即可实现快速追踪药品流向的目的,也不会给药品带来一品一码的巨额成本。药监码应该“升级”为现在普遍通用的物流码,降低企业人力物力成本。

      阿里健康是否涉嫌不公平竞争?

      联合声明要求,“今后药品溯源信息化监管体系的运维应该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自行负责,即便有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辅助的必要,我们认为,这个第三方应是不涉及医药服务的内资机构或企业。”

      一位国家食药总局内部人士对财新记者确认,国家食药总局将启动第三方来负责电子药监码运营,并已明确收回阿里方面的代理运营权,交接工作正在展开。目前,电子药监码的下一任具体负责单位尚未确定。上述国家食药总局人士称,“第三方应该是专业从事IT服务,但不涉及医药服务的企业,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施行。”

      国家食药总局宣布暂停药监码之后,阿里健康发布公告称,阿里健康与食药监总局进一步讨论该事项,并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以讨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移交事项。

      关于电子药监码的相关权利分配问题,阿里健康公告中称,阿里健康提供的仅仅是技术、运维服务。经过10年的建设扩容改造,药品电子监管网工程于2015年下半年基本完成,此后,阿里健康一直与食药监总局共同探索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后续运维方案。阿里健康称,尚未收到停止药品电子监管网运维服务的通知,乐见更符合市场规律的药品电子监管网运维方案。

      阿里健康表态“讨论移交”,药品零售企业追加表态。联合声明要求:“阿里健康彻底退出药品信息化监管,而非形式上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运维权移交。”。声明称:“阿里健康介入到药品信息监管当中,既关系到国家数据安全,又造成不公平竞争,同时涉嫌绑架公权利用数据牟利,必须彻底出局才能真正解决矛盾。”

      阿里健康财务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其收入的绝大部分都来自收取电子监管码数据库的费用:阿里健康发布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上半年财报显示,集团主要业务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收入同比增长14.61%至2137.1万港元,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6.3%上升至22.4%;

      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向财新记者控诉,阿里健康利用对药品监电子管码的独家垄断运营,以认证费、年费、咨询费、技术接口费等为名,向医药软件服务商收取费用,而这类费用最终转嫁给了医疗行业,尤其是目前被强制要求接入药监码的医药零售企业。同时,药品生产销售企业指责阿里健康对药监码的运营方式涉嫌兜售商业核心数据问题。

      实际上,最让药品生产销售企业担忧的是,在医药销售领域,阿里拥有“天猫医药馆”和“未来药店”,本是运动员身份,但阿里借助药监码,可以透视整个行业信息,又成为了裁判员。对“不公平竞争”的担忧引发医药行业持续不断的抵触。■
     
  2. 实际上是种犯罪行为!应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