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支付新规为何一再被歪解

Discussion in 'Quantum and Mind' started by wj2000, Sep 22, 2015.

  1. http://opinion.caixin.com/2015-09-18/100852093.html
    金健|文

      作者为支付从业人员

      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有一段时间,从各种版本解读层出不穷,到尘埃慢慢落定,整个事件发展颇有戏剧性,央行规定一再被曲解,曲解者是出于什么目的呢?笔者曾长期从事媒体工作,近年在管理一家中小型支付公司,对于媒体运作和支付制度多有研读,虽在经营中循规蹈矩,不碰触监管红线,但是对于业内各种明暗规则并不陌生。

      征求意见稿读起来相当绕,给普通公众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也许央行是出于想把制度定得更规范的目的,条文繁琐难懂,一经发布,就出现各种对新规则的离奇解读,条文制定者顿时失去话语权。反而有的支付机构手握媒体,拥有大量用户和读者,控制话语权,传播力量强大,把央行以正视听的回应淹没在口水攻击海洋中。

      首先是通过从普通用户角度对网购限制的曲解,挑起网民对新规的反感。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第一时间出炉的“小明解读版”即是一例,解读稿称:

      “小明想开户,先去居委会。”先给央行扣上一个不简政放权的大帽子,无需临柜开户而进行必要的交叉认证,交叉验证的渠道很多,本人多个银行卡也可以做出交叉验证,去居委会开证明是极为个别的情况。

      “小明想网购,余额只能花1000,买不了肾6了”,这一解读立刻引起网购大军一片喧哗,反感指数爆升。实际上对不同类型账户额度限制是不同的,即便超过额度,仍可用快捷支付,从银行账户扣款。你的钱仍旧是你的,你愿意怎么买还是可以买,对于超限额消费部分提供了一层保障而已。

      “小明发红包,最好不要超200,否则要去开证明。”“小明想给爸妈转账?得去银行排队。”解读版用这种诉诸亲情的语言,用最极端的情况,挑起普通公众对新规的厌恶情绪。

      其次是发动行业力量,把新规比作行业矛盾的挑起者,挑拨商家和支付宝等从业人员恶意攻击监管者。比如:“方案的主旨是央妈主持,给大儿子银行和小儿子第三方支付分家,第三方支付,你作为小儿子营养太好,发育太快,你哥有意见,咱们家要长幼有序。所以,给小儿子削一刀,额度限制住,就做一做小额支付,给你哥当通道就行了,互联网金融啊什么的都别想了。”

      解读稿通过曲解事实,偷换概念,栽赃陷害几种手法,成功挑起网民,尤其是网购大军对新办法的反感,造成了一种你自己的钱你不能随便花的幻象,造成一种央行极力袒护旧有传统银行势力,限制金融创新的假象。

      事实上第三方支付公司才是央行亲生的,掌管银行的是银监会。我们都知道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支付机构没有背负银行业相同的被监管责任,不用缴存存款准备金,账户实名管理松散,不用履行临柜开户的义务等等限制。支付机构回归到支付本来的职能,是杜绝现在支付界各种乱象(挪用备付金、为赌博提供通道、洗钱等)最好的根治方法,不过已经有机构开始搞了支付之外的类金融业务,央行开个小口子,设定个限额,实在也是无奈之举。对于小公司来说,这种限制基本上没什么影响。尘归尘、土归土,是什么角色就应该履行什么职能,手伸得太长,就成了违法者。

      最后是直指央行侵害了支付机构利益,比如有大学教授认为第三方支付是形成互联网金融最具影响力的基石,第三方支付和电子商务高度契合,限制第三方支付带来很多不便,阻碍了金融的创新。

      此大学教授要么是最基本的货币银行学概念都没弄懂,要么就是被利益集团绑架了。互联网金融不外乎金融,金融的基石是什么,恐怕金融系大学二年级的学生都懂,金融的基石是信用和安全。托马斯·潘恩说过,一个人如果极力宣扬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坏事的准备。

      对支付账户余额的限制,会大幅减少原有的巨量备付金,使得依靠客户备付金盈利空间收缩。原来被用作投资获利的客户备付金,本来就是客户资金,如此巨量备付金,超过了大部分国内单家银行存款,而巨量资金池又不接受公众监督,一旦造成资金流失,最后受损的还是客户,还可能引发更深层次的金融、社会危机。

      支付新规关于最小化采集数据的规定如果能够得以严格执行,是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的。这凸显了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对人权、隐私权的重视。作为互联网新经济的领军者,支付宝原有的截取客户身份资料方式,用作支付机构(法人)以外用途,比如作为征信基础数据、作为大数据精准营销手段等枉顾客户权益的做法,恐怕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不仅如此,有些大型支付公司,比如支付宝,目前已经拥有网络清算功能,不同客户个体的资金的不同银行账户间可随意转账,它不止在做银联的业务,还从事了一部分央行清算中心的功能。清算机构是国家的基础设施,清算机构应有最后贷款人(在中国就是人民银行)直接管理,如果商业公司承担起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一旦发生系统性支付风险,其赔付能力与赔付意愿都很令人担心。

      安全与效率是相辅相成的,过于注重安全,会压制创新,过于注重效率,会失去保障。一方面是来自公众对于高效、便利支付的压力,一方面是作为监管者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金融稳定的职责所在,央行只能在二者之间选择一条独木桥,新规极力想做到二者兼顾,至于最后在各方力量博弈下,天平会偏向那方,不得而知。

      央行每次关于支付规则的新规定出台,暂停虚拟信用卡和线下二维码支付,对转账金额作出限制等,都会发生某些机构故意的错误解读,这是不是自恃跟随者众多,通过媒体反向施压,要求监管机构放弃平等和安全性考虑呢?

      可以想象,如果不对账户、余额、个人信息、清算通道进行限制和管理, 最大的支付机构会获得无限扩张机会,其他支付公司将全部被吞噬,一个横贯银行、证券、保险的金融集团,会进一步控制金融基础设施,取代央行成为最终贷款人,代行金融监管和宏观管理职能。这样的巨无霸通过掌控金融命脉,逐步渗透到经济政治各个领域(可脑补《时间规划局》)。

      总是要尘归尘、土归土,政府、企业、个人各有各的角色,面对被监管者对国家基础金融设施的一步步侵蚀,如果监管者的表现无能为力,乏善可陈,一旦发生金融危机,那公众必问主管反垄断的政府机构那里去了?政府应该履行维护金融稳定、反垄断的操守和勇气哪里去了?央行恐怕也难辞其咎。如果监管缺失,允许一个私人企业垄断了金融市场,代替国家机器履行监管职能,那是不是社会又会回到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的时代?比去设想一个更美好的未来世界更重要的,是考虑如何预防一个更糟糕的世界。

      观点针锋相对,讨论抽丝剥茧,多种声音的存在,总比只有一个声音存在要来的更好,屏蔽掉谩骂的呼啸声,理性和思想仍然会沉淀下来。但是,把一件本来不是靶子的事件当作靶子来打,故意树立一个靶子来攻击,然后那些正愁没靶子的写手们也就蜂拥而上,这本身就很吊诡。这让我想起史记赵高的故事: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