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批国企混改试点:国有金融企业?

Discussion in 'Stocks' started by 不懂就要问, Oct 28, 2014.

  1. 国资改革领导机构已在酝酿

    接近官方人士上周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证实,随着高层的推动,统筹国资改革的领导机构已在酝酿之中。
    上述接近官方人士表示,中央的频繁调研已暗示国资改革在近期将得到更高层面的统筹。他还称,新机构可能受中央和国务院的直接领导,发改委、财政部和国资委等相关部委都会参与其中,新机构还将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未来该机构有望加快推进国资改革进程,优化国资改革的顶层设计。

    中央直派调研小组

    去年年末,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企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还包括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等。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中央部委层面,国资改革的一系列任务随即得到了分配。除了国资委之外,国家发改委被安排牵头研究制定“关于在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财政部被安排牵头研究制定设立国有资本投资及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并牵头研究制定职工股权激励政策。

    但是,一年多来,中央层面的一系列改革操作方案,除了人社部牵头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在下半年有实质性的推进落地之外,外界还没有看到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所牵头的其他方案的出台。与地方层面的改革相比较,中央层面的改革进展并不快。

    为此,就在今年10月中旬,黑龙江省政府官网消息显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深改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专项小组分8个小组,分别去央企和地方调研。除黑龙江外,这些地方还包括四川、重庆、湖北、山东等地,走访的企业包括东风集团等央企;参加的部门包括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商务部、科技部、国税总局、社科院等。

    调研小组成员在成都召开的座谈会上表示,会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全部记录在本次的调研报告中,为深改组决策提供参考。

    部委意见需要磨合

    上述接近官方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不同部委之间的意见此前存在需要磨合之处。

    比如,外界可以从公开信息上看到的是,国资改革是否应采用“汇金模式”,在不同部委之间有一些看法差异。

    今年4月,财政部企业司的网站上曾刊登了一篇名为《两个国家的国有企业改革及对我们的重要启示——对新加坡、以色列两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考察调研和思考》的报告,其中谈到了一种类似“汇金模式”的改革设想。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现在的国资委管得太具体。未来,国资委应该只具备国资管理的行政职能,目前国资委既有行政职能、又是产权代表的“两权合一”问题亟待解决,因为这不符合让市场配置资源的改革方向,具体的运营应该由国资运营公司来进行。

    但是财政部设想的国资运营公司能否规避政企不分的问题,却引发了另一种疑问。

    国资委原副主任邵宁在4月也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没有回避外界对于国资委管得过细的看法,但他提到“不能因为存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而否定管人、管事、管资产一体化。”如果把这个原则否定了,就很容易回到以前多头插手、无人负责的状态,并称“汇金公司还不是国企改革体制样板”。

    邵宁在文中提出,如果从中国工商银行的管理框架看,干部选任是中组部管,分配是人社部管,资产是财政部持有35%,汇金持有35%,业务方面是银监会和央行管。可以看到汇金公司本身的职能非常有限,就是持有上市公司35%的股份,所以能做的事情也非常有限,按35%的出资派董事而已。

    邵宁直言,如果认为汇金公司是体制样板的话,就意味着要回到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状态。但他也肯定了“汇金模式”值得学习的两个地方,一是汇金公司是按照专业机构组建的,大部分由专业人才组成;二是人员待遇考虑了市场的因素。

    分类管理有望破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对国资改革提出了顶层设计的要求,但考虑到整体国资分为企业国资、金融国资、文化科技国资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前述接近官方人士表示,做好分类设计和分类监管可能是加快推进现有国资改革的最好抓手。

    而分类管理的另一个意义在于,能让不同部委从各自牵头的领域,从容易实施改革的企业入手,分头推动试点,不断总结经验。

    此前,国资委已经在6家央企中宣布实施混合所有制试点;而媒体披露由财政部主导的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方案已完成最后一轮征求意见,即将正式试点。

    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从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但是按照企业类型实施分类,还是按照企业业务实施分类,目前还没有定论。

    在地方已经执行的改革中,上海等地推动的是按照企业主要承担功能类型直接划分企业。但是,央企和地方企业有很大不同,地方公益性企业更多,比如供水、供气、公交等类型,央企更多承担的是国家的一些保障性任务,所以此前国资委希望采取按照具体业务功能分类管理,而不是像上海等地一样按照企业类型分类的方式,这意味着同一家企业内部可能因为子企业承担业务的不同,而对不同子企业采用不同的监管模式。
     
  2. 人社部:多数央企高管薪酬将下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完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政策争取能够在四季度发文;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要下降。

      “完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政策现在进展比较顺利,争取能够在四季度发文。”李忠说,人社部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卫计委研究分层次推进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工作,现在正在起草文件。

      李忠透露,为落实《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人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具体的改革意见,目前正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改革意见将按程序报批后尽快下发。

      “这次改革重点是完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确定机制,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的收入进行调整。”李忠说,“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是要下降的,有的企业负责人下降幅度可能还比较大。”据新华社电
     
  3. 央企薪改方案两个月内公开:银行将实施股权激励试点

    09月09日
    备受关注的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即将掀开面纱。

    继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之后, 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对《方案》进行审议。有人社部专家透露,在经过两轮中央高层的两轮会审之后,基本可以确定,在一两个月内,《方案》将正式对外公开。

    《方案》最核心的内容是明确,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将采用差异化薪酬调控的办法,针对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的不同类型央企,结合央企高管的不同选任方式,实行差异化薪酬制度。由中组部、国资委等方面任命,拥有行政级别的央企高管,尤其是金融类央企高管,将会有将大幅度的降薪、限薪。

    薪酬之外,《方案》还规定,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央企高管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没有任何其它的“职务消费”。

    对于金融类央企来说,在高管薪酬被限高、被降低的同时,同时也将迎来一大利好。有财政部专家表示,有关方面正在制定国有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下一步将率先在国有银行领域启动股权激励试点,切实将国有银行高管的个人利益与银行的发展目标有机统一起来,允许国有银行试行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

    调控央企

    据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介绍,《方案》中所说的“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下一步,拥有这些身份的央企高管,多数薪酬水平都要下降。

    现在央企高管的薪酬是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不同的央企之间,两部分薪酬都有差异,甚至存在少数央企高管自定薪酬的问题。改革后,只要是中央任命的央企管理负责人,原则上都拿相同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部分,则要参照相关部委对其年度考核评价的结果来确定。其外,央企高管的薪酬构成还新增了任期激励部分。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曾受邀参加前期相关部委对《方案》制定的讨论,他的概括是,本轮央企高管薪酬改革,主要包括“完善制度,调整结构,加强监管,调节水平,规范待遇”五方面的内容。

    分开来阐述,所谓完善制度,就是指针对不同类型的央企类型,结合不同的央企高管选拔任用,制定、完善薪酬差异化制度;调整结构是要明确在央企高管薪酬中,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各自占多大的比重,这是和差异化薪酬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加强监管是指中央有关部门要对政策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检查;调节水平是指调节不合理的过高、偏高的央企高管薪酬水平;规范待遇则是要把薪酬之外,央企高管的七七八八的履职待遇中存在的各种漏洞堵死,使之规范化、公开化。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方案》之前,外界的说法是,人社部正在制定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至于为何这次中央将改革目标先对准央企高管,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的分析是,人社部、财政部等方面如果能确保央企首先实施好高管薪酬改革政策,就会促使更大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进行仿效,推而广之,本轮改革也将对地方开展国企高管薪酬管控,也起到示范、指导等作用。

    股权激励

    近期,针对外界所谓《方案》颁布之后,央企高管将被限薪、被降薪,以及“央企负责人薪酬将削减至30%”等说法,有国资委内部人士的解释是,所谓限薪、降薪,以及“薪酬将削减至30%”的说法,都并不确切。苏海南的分析是,此轮改革绝不是单一降薪,也不是一刀切。

    据前述人社部专家介绍,国外大型企业,尤其是进入世界500强的国外企业,多注重对企业高管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而目前央企主要负责人的一个任期最长是3年,属于短期激励,在股权激励方面更是滞后。下一步,在对央企高管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降薪的同时,将在国有银行领域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并推出股权激励试点。等待试点成熟后,将进一步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全面推行股权激励政策。

    根据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公布的年报,这五大国有银行董事长的平均年薪为103.73万元,其中,去年5月底刚才出任中国银行董事长的田国立8个月的薪酬是135.82万元,而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去年的薪酬更是高达199.56万元。

    按理说,在金融业,银行高管拿高薪无可厚非,但是作为政府工作人员,要领取高薪又缺乏制度依据。现在由财政部制定的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细则已经基本成型,预计在公布国有银行股权激励试点之前,该项政策也将正式颁布。

    前述人社部专家表示,其实早在2009年,人社部曾会同中组部、财政部、国资委等方面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提出要在央企中实行“中长期激励“,但由于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任期规定未作调整,“中长期激励“政策也就没有在央企中开展起来。

    除了搞中长期激励,搞股权试点,《方案》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要求上市央企高管的薪酬要公开,而且要及时公开实际薪酬。前述人社部专家表示,现在部分央企,特别是央企中的海外上市公司,为了安抚投资者,对外披露的实际上是高管的名义工资,这种做法对投资者来说就是欺骗,也会引起公众的质疑。

    即便是在站在央企上市公司的角度,名义工资是要额外缴纳税金的,高官的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之间有很大差额,这也是央企上市公司在财务上如何处理的难题。企业采取这类做法,往往也会存在“小金库“,这对整个央企收入分配环境也会造成不利影响。

    文宗瑜补充表示,包括央企在内,国企都是属于全民产权的委托关系,但现在每年在国资委公布的信息中,并没有国企高管的收入状况,相关方面对外界质疑的国企高管内部福利、灰色收入更是讳莫如深。中央只有实施强制国企对外公开高管薪酬,才能对国企高管、央企高管中的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真正起到“调整“、”限高“的作用。

    整肃金融

    据前述人社部专家分析,在本轮央企高管薪酬改革中,重点对金融类央企高管薪酬进行降薪、限薪,与中央整肃金融领域的大背景有关。十八大中央高层领导换届后,王岐山上任中纪委书记曾郑重表态,“本届中纪委若干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整顿、查办、打击金融领域腐败、违规、违法犯罪活动,不达目的绝不收兵。”

    去年4月,由王岐山和国务院、中组部负责改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党、政班子和银监委、证监委党、政班子,当时有12名行长、副行长被责令退休,有9名副行长及银监委、证监委副主任被免职待审查。田国立接任中行董事长,工行、招行、国开行等银行,也被接连密集换帅,都说明金融领域已成为重点清洗领域。

    整顿银行之外,在其他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仅去年上半年,就有数百名违法违规涉嫌人被调查、被拘捕,也足以说明金融领域的贪污、腐败现象,已经到了相当严峻的地步。

    从整顿金融类央企高管开始,再下一步,包括一些地方“国字头”控股银行在内,各地国资银行高管都要面临严格整肃。据前述人社部专家介绍,现在不少地方政府重要官员,在退休后,都热衷于到金融机构担任高管,像因受贿1919万元去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就是在退休后选择任吉林银行董事长“发挥余热”。

    事实上,从最近显露的一些迹象来看,下一步对金融类国企、央企高管的整肃,绝不仅仅限于降薪、限薪,而是要肃清一些政府官员违规任职金融机构高管的现象。公开的报道显示,7月22日,民生银行[0.33% 资金 研报]公告称独立董事巴曙松辞职。

    巴曙松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去年从民生银行领走了100多万元,是当年官员独董领取到的最高年薪。巴本人辞去民生银行独立董事,是根据国研中心关于要求研究人员辞去所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规定,才提出申请并辞职。

    前述人社部专家表示,受中央整肃金融领域风向影响,在吉林、山东等地,今年已经有一些政府官员辞去在国资持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高管职务,预计《方案》公开后,政府官员辞去金融机构高管的情况会更多。
     
  4. 中国平安推员工持股计划 太保望成保险业国企改革先行者

      参与人员用薪酬与奖金购买公司A股

      原本在市场预期之内的中国平安三季报,却随着突然宣布的一则员工持股计划,而引来各方关注。

      中国平安昨晚公告,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6.8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4元,同比增长35.8%。与此同时,中国平安宣布将启动千名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鼓励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用薪酬与业绩奖金来购买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

      上证报从中国平安内部获悉,目前持股计划只针对该公司A股,股东大会批准及监管批准后方可实施。“主要是员工奖金薪资都以人民币形式发放,无法方便地变成外汇。沪港通正式实施后,公司也会研究在H股推行这种持股计划的可能性。”

      中国平安此次针对A股推出的持股计划,存续期限为6年,持股计划每年一期,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专门的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票。并设立不少于12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锁定期结束后,基于中长期业绩考核机制,挂钩业绩结果,分三年、分批次,由计划持有人提出申请后归属至计划持有人。

      这一持股计划将面向中国平安集团及其下属的子公司。拟覆盖的1000名员工中,超过80%的人员是中国平安集团及专业公司部门负责人等中层主管,还包括部分资深的专业技术骨干。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平安就推出了员工受益所有权计划。2010年,员工受益所有权计划对应的平安股份开始解禁流通,并在此后的时间里陆续完成收益兑现,从而成就了一批百万、千万身价的高管及员工。

      上证报独家获悉,另一保险巨头中国太保也在酝酿股权激励计划,涉及高管及骨干员工,具体激励模式还在积极研究商讨中。中国太保有望成为国内保险业国企改革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