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理财法务咨询

Discussion in 'Fund Operating and Career' started by golden8, Jan 5, 2013.

  1. 新湖期货的网站上说可以提供税务筹划等事项的法律咨询服务,可以去问问。
     
  2. 这种合作模式国内刚起步,我也没实际操作过,只能提供思路和方法供参考。因为未来我也要做,所以如果要从事这方面合作的海友都交流一下,群策群力总比一个人四处碰壁要好一些。

    建议golden8可以先把自己的基本情况和优势总结一下,如有交易记录、固定交易策略、有意向的客户、资金规模等,然后把需要确定的问题列个清单,如合作项目和费用、法律服务、税务优化支持等,最后和新湖可以做个系统的交流。
     
  3. 已取得联系,不过税务问题还未有答复.
    另外,如果现在和合伙人签协议,是签<合伙投资>还是<雇佣投资>还是<委托投资>,哪种法律风险小呢?
     
  4. 证券公司推出新品 :一千万就能成立一只阳光私募
     
  5. 是资金合伙人还是其他合伙人?
    如果是资金合伙人,不可以通过发行资管产品解决?
     
  6. 代客理财到底合不合法?!还是根本就没有法

     13时45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内座无虚席。

      “把被告人田军校带进法庭!”审判长陆红源话音刚落,田军校被两名法警押解进入法庭。56岁的他早已没有了电视荧幕上的神采奕奕,看起来神情十分沮丧。

      “我代客炒股,曾经咨询了我的法律顾问,回答是合法的,然后我才代客炒股。”田军校在庭上解释道。

      案件的审理很顺利。从一开始,田军校就表示自愿认罪,该案为此采用了普通程序简化审理。

      控方认为,田军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 主要因为两个原因:
    1、两个人确实没有能力,策略和资金能力都没有,主要靠忽悠,宣传面很大
    2、能力缺乏,同时导致大额亏损

    如果经历过策略研究或者实战,都会明白生存的久比生存的精彩更重要,所以普遍会低调慎重。
     
  8. 该案中,并没有亏损,反而是赚钱的.
     
  9. 由于资产管理是严格限定的金融领域业务,我国监管部门不曾批准过任何一个私募的资产管理资格。即使是阳光私募,也只是在工商管理局注册了名为投资公司,借道信托的合法形式而已,其实并没有获得过监管部门批准的资产管理资格。

      一位已经退出私募领域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旦由于业绩亏损遭遇投资者投诉甚至起诉,私募将会引起监管机关的注意,成为被重点关注的对象,被定罪几乎在劫难逃。

      “打个不是很合适的比方,私募的地位有点像卖盗版碟的,并不因为卖盗版的人很多,就身份合法。一旦被抓,说你有罪就是有罪,逃不掉的。” 该人士说。

    "一旦被抓,说你有罪就是有罪"
    寒心呐

    http://stock.jrj.com.cn/2011/06/10023010168206.shtml
     
  10.  截至2010年3月,田军校在上海几家证券公司的大户室内为21名客户进行证券买卖,受托管理资产781万元,非法获利两万元。

    这是拖拉机账户,肯定有账号是亏损了,否则分红不可能这么少
     
  11. 个人觉得没必要那么悲观,私募这个市场因为太乱,所以有政府管理介入很正常。
    改革开放前还有“投机倒把罪”。

    想寻找发财机会,看看美国50年前做什么就行了。市场发展是步进式的,但是趋势是不可改变的,美国也有坐庄、爆仓等很多问题出现,中国市场也要经历同样问题。美国金融业就是经历这些混乱后,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
     
  12. 他们以前是乱,但是他们只要没有规定不能做的,都可以做.
    我们是只要没规定能做的,平时没事,但只要它愿意,随时都可以突然使你非法.

    另外,有帐户亏损,就是犯罪吗?
     
  13. 为了避免被扣帽子,现在我们在协议里明示了几条:
    1,投资人有风险承担能力
    2,投资人认赔
    3,投资没有任何收益承诺

    请各位帮忙想想,还要加些什么,才能没有任何法律毗漏?
     
  14. 严格的讲,建议聘请法律顾问。
    或者通过注册基金公司,通过基金/期货/信托通道发产品的方式进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期货、信托也会有法律风险问题,因为本身法律审核方面不是很完善还,也经常出问题。
    现在的很多所谓的投资公司和私募基金,泥沙俱下,本身缺很多东西,主要目的就是集资,所以风气不好,而且很难长久,相当部分因为所谓“市场老手”,而欠缺合作意识,和持续发展精神。因此会有大量的私募被清盘,这个是可以预见的。
    所以这么多年我的经验还是比较看好融资意愿不是很强烈的,又有很好的持续发展精神,思维开放的。
     
  15. 我估计专业的法律建议就是莫从事非法行业。
    如果协议涉及非法项目,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

    既然做操盘,凡事淡定,最难的不过是操盘,其他的都是浮云。可以从操作角度降低一些风险,比如增加组合保持资金曲线平滑、降低入市资金比例等。
    如果投资者赚钱了,应该不会去举报能让自己赚钱的项目吧。如果亏钱了,但亏的比例较少,亏损的钱和走法律途径的诉讼成本相比过高,投资者自己也应该会衡量吧
     
  16. 没用的,真要出了事追究起来还是违法。毒贩再怎么请律师写购货合同,都不可能合法的
     
  17. 各位的回复总结起来似乎是如下两条
    1,代客理财就是犯罪
    2,只能自求多福
    真的这样啊?

    难道在我国几个朋友合伙做件事真的就是犯罪吗?合伙做事难道不是天然的人权吗?
     
  18. 不非法的要点是:xxxxxxxxxx,我也不知道。
     
  19. 可以合伙成立一个公司,开法人户去炒期货,但是这样税收高。要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