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海外基金的合法性

Discussion in 'Fund Operating and Career' started by emk662, Jul 23, 2012.

  1. 想成立一个注册在海外的离岸基金,投资港股,自己个人在大陆运作,不打算成立投资管理公司。但投资者主要从中国大陆来,让他们想办法把钱打到海外的基金账户,自己不经手资金。这样的做法在大陆是合法的吗?
     
  2. 这个不涉及法律吧 很多公司都在比如塞浦路斯注册 逃避监管 你自己不说 谁知道你在大陆
    但是你要承担道德风险
     
  3. 但从事基金行业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这样募集资金算是合法吗?
     
  4. “合法”又“不合法”,灰色的,又看你操作的方式了,不光是中国,其他国家也一样的(包括美国)。
    说合法,在海外“合法”注册,那个注册地的法律如果不限制资金的来源和对象,那投资者让他们想办法把钱打到海外的基金账户那就和你没关系了。
    说可能“不合法”,如果在国内公开宣传并募集的话(而不是采用私摹的做法)那就违反现行的规定了,另外选择客户对象也很重要!一般被查都是被“客户”告,或竞争对手告(告到监管部门),或者是“客户”涉案而又牵扯到你,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几十几百万资金(单个客户)搞出去,监管部门也没那么多精力管的,如果涉及的金额过大,其中又有客户涉案什么的,那就很可能会被监管部门以“洗钱”等条款处理。
    和操作过程关系也很大,反正操作中尽量避免客户和国内的“你”直接打交道,而让客户直接和海外的合法公司打交道。
     
  5. 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