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实际参与过基金,理财等运作的人请教咨询些问题(管理费,激励金等)

Discussion in 'Fund Operating and Career' started by wj2000, Jul 15, 2012.

  1. 向实际参与过基金,理财等运作的人请教咨询些问题(管理费,激励金等)。查了不少资料没有找到相关的信息。
    谢谢

    一般基金等业绩考评都是按照每基金份额净值来计算评估的。对于现在的公募的共同基金来说没有多大问题,因为它们都是只是固定的按管理资产的规模的一个比例来提取的。

    如果涉及到业绩的激励、未达业绩目标的弥补时,就有不少问题需要考虑了。
    比如:
    A、在年初有基金份额100,净值1元/份,假如到11月时发生亏损了,每份净值下降到0.90元,此时有批新资金进入,新资金进入时会当时的单位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假如新资金规模为900,折算成份额为1000份,此时总份额为1100份,到年底时基金单位净值回升到1元/份;现在就有状况了,如果按通常的年度业绩单位净值的考核的话,那年度业绩为0,而如果按照资产增值(投入募集和总资产比),年度业绩是(1100*1)/(900+100)=1。1=10%的盈利,如果2次募集资金分开计算,之前100份额业绩为0,后1000份额1个月业绩为1/0。9=1。11=11%的盈利水平。
    B、同样,在年初有基金份额100,净值1元/份,假如到11月时发生盈利了,每份净值升到1.10元,此时有批新资金进入,新资金进入时会当时的单位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假如新资金规模为1100,折算成份额为1000份,此时总份额为1100份,到年底时基金单位净值回落到1元/份;现在就有状况了,如果按通常的年度业绩单位净值的考核的话,那年度业绩为0,而如果按照资产增值(投入募集和总资产比),年度业绩是(1100*1)/(1100+100)=0。916=-8。33%的亏损,如果2次募集资金分开计算,之前100份额业绩为0,后1000份额1个月业绩为1/1。1=0。909=-9。09%的亏损水平。

    按单位净值评估,呈现高于基准时的后期募集资金有高估业绩的迹象,低于基准时的后期募集资金有低估业绩的迹象。

    下面谈到涉及上面发生情况下管理费和激励金的问题,比较复杂的管理费和激励金涉及到亏损的弥补问题,就是在弥补前期(可能之前的年度或累积)发生亏损前不收取管理费和激励金等情况。
    比如A情况下,按照单位净值考虑因为业绩为0所以不应该计提激励金,而如果按照年初和年终资产增值考虑,10%的整体业绩又应该被计提激励金等。
    而B情况下,按照单位净值考虑因为业绩为0而且实际资产增值也是负的所以不存在讨论计提激励金的情况,但如果B情况下年终资产的单位净值比0高一点点的,如0。001等情况出现时,按照单位净值考虑似乎又需要计提激励金,而实际按照年初和年终资产增值考虑又是增值为负的,不应该计提提激励金等(而需要在下年度弥补亏损)。

    要找一个完全合理的几乎不可能,有个相对合理并被普遍接受的就可以了。
    下面是主要问题,不知道实际中一般是如何处理的。
    对于每笔募集资金是可以单独列出并单独计算收益和计提费用,这个现在没有什么困难。问题在当期有多笔不同期的募集资金,其中有亏有赢有需要弥补前期亏损的情况发生时,是将各笔份额分别计算计提情况后将计提部分先弥补亏损部分后有“超出部分”再提取出来?还是直接各自分别计算计提并提取出来?

    而且计提、弥补后还会发生单位净值的“再调整”情况

    打字真累啊,未完待续,我是先写在记事本里的,复制过来好像排版有点问题,等大部分写完了再调整排版了。
     
    Last edited by a moderator: Jul 15, 2012
  2. 以前有贴子讨论过这个问题吧?
     
  3. 好像没印象。
     
  4. 应该是08年上半年,你说要整一个表格,好像还用了老鲁的复利公式。
     
  5. 我有空翻翻。
    如果没有弥补前期亏损的要求那计算处理起来并不复杂,但如果考虑到需要弥补前期亏损问题就复杂多了。
     
  6. 每个投资者分别对待?
     
  7. 净值只有一个。管理费和激励金从份额上提取。
     
  8. 从份额提取,那提取的部分总和是先弥补原来亏损份额部分还是不管原来亏损份额部分直接提取出来?所以需要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来解答。
     
  9. 问了下老鲁,正好他管理的基金也涉及类似情况。据他的介绍,每个人每笔投资单独算,他自己的软件是这样,香港的正规软件也是这样,虽然有我上面提到的问题,亏的就算了,赚的就提成了,不合理。一般处理就是暂不提成。提成不是自动的, 可以等等再提成。但这样的好处是处理起来简单多了,另外因为提成不是自动的,管理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世原则灵活掌握。而且大家一般都普遍接受这样的处理就可以了。
    问题就此也算解决。谢谢参与的各位。:D:p
     
  10. 本杰明·格雷厄姆在1929年9月5日开始的华尔街崩盘后几年就曾经面临过类似问题,义务性的管理基金直到完全弥补了前提损失。
     
  11. 对于上述情况,一些对冲基金为了维持基金,防止赎回,是会采取义务性管理基金的方法,在整个基金亏损的时候,提成虽然不提,管理费照算。
    不过一般情况下,是分着计算,这个是通常国内国外采用的方法,对盈利客户提成,对不盈利客户不提成;而对于管理费,公募基金是照收的一般。去年就常有国内的阳光私募,管理团队自己买在了业绩顶端,然后基金净值是赚的但是管理团队整个赔得很惨的情况。
    灵活的处理原则虽然短期内可以留住客户,但是长期讲基于合规的标准操作更容易发展壮大,投资者也会享受到相应回报。
    也有对冲基金,如果不顺被清盘后,经理消停几年,然后再另起炉灶的,如果做做调查,相信我们在“主流圈”很容易看到这些人,尤其一些经常找媒体公关的。
     
  12. 我说的“灵活的处理原则”是指在合规的标准操作之外本着责任掌握在没有完全弥补所有份额损失前暂缓会减少对盈利份额的提成,或者计提但不提出。
    这些还真难把握的,不过既然行业通常都是按赚的提,亏的不算那也就无所谓了。
    坏“规矩”是挺麻烦的。:p:D
     
  13. w兄不妨参看盈透是怎么界定顾问账户client fee 的几种征收原则和限制的。这个是经过多年实际操作的方案。
     
  14. Last edited by a moderator: Jul 18, 2012
  15. 看了盈透顾问客户费用相关内容,对行业的通行做法了解了。盈透顾问客户账户相对还要简单些,因为一个子账户对应一个客户,所以更容易处理些,“情感”上也容易处理。
    看来行业内执行需要弥补累积损失政策的很少(绝大对数都是只针对一个时段来考虑的,IB的政策也是这样的)。

    另外按通常共同基金披露每份额净值的做法,对赚的份额计提激励等还是对亏的份额净值有影响的,通行做法就行,完全合理很难。

    按客户投入资金(不折算成标准份额)比按折算成标准份额披露的做法可能更好些,当然按标准份额披露对公众宣传更直观些。

    盈透顾问客户费用资料的举例中几乎都没涉及时段内有多次存款/取款的情况(有提及但没举例,是比较复杂)。
    对盈透顾问客户费用来说,比如在一个计费时段周期内,客户先投入了100,不幸亏损到50,然后客户增加投入了100,这时客户资产150(累计投入200),到时段末,资产回升到180(低于客户时段内总投入200),此时是完全不计提?还是按2次投入的比例分配150-180过程中增值30,从而对后期投入100分配到的20的增值部分计提?好像按行业通行做法会对后期投入得到的分配比例的20部分计提的。

    假如按行业20%对后期分配比例得到的20部分计提20*0。2=4,那计提后客户总资产为176,按份额折算就是0.58666(计提前为0.6)。
     
    Last edited by a moderator: Jul 20, 2012
  16. W兄给出的IB 网站链接里有这样的说明,具体可再向客服询问。

    “盈亏百分比1
    一个固定的百分比在每个报告时段结束时被应用于按市值计算的盈亏(正或负)。在一个时段内对特定百分比作出的任何改动将只在前瞻基础上应用,而不会被追溯应用。如果您在计费时段内做了改动,我们将把该时段分为两部分并对其应用相应的费用。如果计费时段结束时累积费用计算为负,将不会收取费用。两个用于计算的可能特定的时段为:

    季度截止日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费用将在季度结束后的第10个工作日公布。
    年度截止日为12月31日。费用将在年度结束后的第10个工作日公布。

    高位线
    选择盈亏百分比作为客户费用基础的顾问可以为账单时段客户费用设置高位线以抵销市场波动时期的亏损。您可以在账户管理中资金管理部分的客户费用页面中设置高位线。高位线可供顾问:

    指定回顾时段(可以季度或年为单位,基于盈亏百分比费用表中的时段选择)。高位线记录指定回顾时段内每个收费时段的累计亏损。每个时段的亏损都将添加到回顾时段总亏损。而每个时段的盈利都将从迄今为止记录的总亏损中减去。只要存在累积亏损,顾问就不可以收取按盈利为基准的费用。默认回顾时段为零。高位线于我们处理经同意客户协议的当天生效。
    指定高位线生效日期。
    选择按比例分配取款与存款。如果客户在收费时段进行了取款或存款,顾问可以选择按比例分配该时段的亏损(P&L)。
    通过输入亏损金额使用前一时段的亏损初始化高位线(可选)。这些亏损可能是其他账户或其他经纪商造成的。"
     
  17. 另外按我个人经验和理解,在投资人固定的情况下,在累计净利润创出新高前管理人不得(再次)提取绩效提成是符合逻辑的。盈透的顾问账户下的子账户,其实也是固定投资人,因为每个子账户的持有人是不变的。

    但是如果在上次业绩创出新高后引入了新的投资人,情况会稍复杂。这个可以参照开放式基金计算单位基金净值的方法,对新老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分别计算,并在”累计净利润创出新高前管理人不得(再次)提取业绩提成“的原则对新老账户的绩效提成也分别计算。
     
  18. 是不是可以这样来总结:一切从客户(即投资人)的需求出发,即任何人投进来的钱只有累计赚了才能提成。至于基金内部如何分解、核算,其实与客户无关。
     
  19. 怎么会和客户无关了,关系密切的。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规则,按规则行事就可以了。

    比如极端的情况,就如上面那例子,如果不是一个客户而是2个客户。计提后对二客户净值的不同影响:
    二客户计提前净值为都0。60,计提后未混合计算净值前,被计提客户净值为5.8,未被计提客户净值为0.60,混合计算净值后净值为176/300=0.586666;二客户在计提后混合计算净值前后的差异为,未计提客户净值从0.60下降为0.586666,下降0.01333,-2。2%;被计提客户净值从0.58提高到0.58666,增加0.00666,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