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私募基金”(ZT)

Discussion in 'Fund Operating and Career' started by bjantoine11, Jun 3, 2011.

  1. 转自简直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c6b4010005ma.html)

    2001年本总漂在东京的时候,与万科经济人俱乐部的掌门人赵总来回了若干邮件(后来扩展到很多贴子)讨论“私募基金”。一晃五年过去了,“私募基金”这四个字在中国仍然是那么神秘、那么性感,使无数草莽和朝廷命官竞折腰。

    可能会有一些财经娱记来看这个博客,我觉得有责任提供一些我认为正确的观点,如果能对坊间风行的种种谬论能起到亿分之一毫克的校正作用,我就满意了。

    首先大家在说到什么“基金”的时候,一定要打破官府里主事的官员通过他们手下的实习博士生所撰写的各种文件所订下的条条框框,仿佛“基金”便是如何神圣,惟有满足一定条件,经过他们的“批准”,方可存在以及命名;若没有经过御批,凡间草莽搞出来的就是“非法集资”什么的,不许称为“基金”(“你怎么会姓赵!——你那里配姓赵!”呵呵)。

    基金是什么呢?基金就是一堆钱。仅此而已。Fund,钱而已。这里面没有任何神秘的含义。这钱可能是一个人的,一个家庭的,几个哥们一起凑的,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前面这个“几个哥们一起凑的钱”,就是私募基金,最后那个“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就是公募基金。几个人把钱凑在一起整点事情,比如去买股票,去搞地皮,去做公益,或者捐给政府,这是天经地义的天赋人权,没有任何衙门有理由去“监管”。炒股赔了,搞地皮发了,做公益花了,捐给政府被提成政协委员了,都是这堆钱或者说基金的主人对财产权的合理支配。

    话虽这么说,在咱们这天朝上国,几事均由衙门命名,比如我和万科经济人俱乐部的赵总再加上巴总和缥总,几个人凑一堆钱,想组成一个机构来运用,在现体制下断然不可能被注册成“基金”。可这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可以注册一个合伙企业(比如简赵巴缥投资中心——一个题外话,不让用“基金”,“中心”却是随便可用,这也是一大奇观,比如“洗浴中心”),可以注册一个有限公司,再多拉几个人,钱稍多一点,甚至可以是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机构注册之后,我们可以去沪深两市开户,成为一个小小的机构投资者。这就是一个私募基金——中国人,你无须等待衙门通过什么私募基金条例再搞什么“私募基金合法化”,你本身就是合法的!

    可能有看官想不通了,你那公司,怎么能叫基金?看官须要知道,在美国这样一个不象天朝上国这么“正规”的地方,人们用词是胡乱用的:投资公司(Investment Company)和投资基金(Investment Fund),本身可以互换着使用。大家之所以觉得公司是公司,基金是基金,那是因为脑子里被灌了不相干的污水——你就想着这只要是一堆现金,那它就是一个基金,无论它身穿何种外衣。

    说到这里,看官也许会问,那为什么又有人不时给私募基金指点政策出口,直接办成有限公司不就得了嘛。问得好!为什么公司制的基金不能让大家感觉爽,因为公司要缴纳的税太多了。上面那个链接说到的资金信托,翻译成大家都能听懂的话就是信托基金,这样的基金挣了银子,不用象公司那样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这东东2006年很多了,看看东方锅炉(600786,SH)6月30日的第二大流通股股东,就是一个标准的私募信托基金)。

    而更上一层楼的话,最适合私募基金穿起来的外衣就数有限合伙企业了。合伙企业在其本企业层面上没有所得税税负,它挣了银子,直接分配给合伙人,由各合伙人自行按其各自所适用的税率申报纳税。这就是为什么本总对《合伙企业法》的修订一直做望穿秋水状——过去这一两年内,又想知道它的进展,又怕媒体大肆报道而被某些衙门“叫停”或塞进私货。曾经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就因为这些原因,私募基金一节被生生砍了。现在可以大方讨论了,因为该法已被瞒天过海地修订成功,这期间部分衙门忙于炮制《产业投资基金条例》,忘了或根本是因为不懂,而未对这事做梗。

    看官又要问了,既然现在有公司的机制,又有信托基金的机制,又有了有限合伙的机制,那为什么“有关部门”还要不辞辛苦地“牵头制订”什么产业投资基金条例?一句话:它们想搞审批(现在时髦了都叫“核准”),一个条例=N项权力。明白的人看到这里就明白了,不明白的我写多少他还是不明白,所以这一节暂不表,惟奉劝那些天天“劝进”的经济学家,你们可千万别再呼吁这些部委加大“私募基金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建设力度”了。你们糊里糊涂,官府可不糊涂。一旦有一项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明确用来“管理”私募基金,可以安全地断言,老百姓哥儿几个的真正的“私募基金”就全非法了,又变成了“谁有批文谁弄”,“谁有牌照谁弄”。

    说到这里,本博客前日开头那篇“既然私募,何须批准”的由头,就不用再解释了。如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邮政储蓄银行、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这哥儿几个有钱,凑个六十亿或二百亿一起搞搞投资,它们自己搞起就是了。在合伙企业法修正案生效之前,它们自己开个股东会就可以整起一个有限责任的投资公司;如果嫌公司税重,那就引进天津的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给他们设立一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定说信托计划不能超过200人,又没说不能超过200亿。我感到愤怒和奇怪的是,它们放着上面这些点子不用,非要累吼吼地到国务院搞什么特批,瞎胡闹,更逗的是国务院还真给它们批了——本总特别想看看那批文援引的是何等法律所授予的批准权;还自称“首家合法的私募基金”——大家醒醒,沪深两市不知有多少公司企业在开户,那些钱都可以叫做合法的私募基金;而又有不计其数的非上市公司,它们的股东也有不计其数的投资公司,那些东东,都是从来不曾非法的“私募投资基金”。

    今天说得长了,没得办法,本总专业所在。再次重申:欢迎所有的写手、白痴或非白痴经济学家、产经专家、政府官员从上文中随意引用甚至直接拷贝、剽窃。
     
  2. 这白痴,中国都可以直接搞对冲基金了,他还这里给天津信托打广告~
    而且这法盲,不管是米国、香港、还是那个小岛、都没设立过对冲,他怎么知道其他地方没有条条框框。不懂还装专业~
     
  3. 哈哈!KUHASU应该对这个比较有发言权!

    这篇博客是作者06年写的,有点过时了,但对衙门的心思摸得还是比较透的!
     
  4. 这样啊,那我收回和道歉。
    06年的时候能理解成这样子,并说出这样言论,已经是为现在国内发展作出基垫和贡献了。:)
     
  5. 什么时候天津搞聚会啊?KUHASU给讲讲这方面。
     
  6. 如果聚会,一定叫上我啊。
     
  7. 这些日子很忙~见了一堆人,然后跟不同的人谈判,有时候一天要三拨儿~
    对冲这个事情,其实没那么复杂。
    节日快乐~
     
  8. 楼上的牛人最近在忙什么?
     
  9. kuhasu兄有机会牵个头吧-:)
     
  10. 多讲讲呗,我们好学习
     
  11. 呃~第一行是一级市场,第二行是二级市场,第三行不在市场。
     
  12. cao

    cao

    从法律上讲,这博客的思路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在当时的情况下。
     
  13. 无知聊发少年狂
     
  14. 你这样在每一个帖子里开涮,一定要表现出你是个少年天才,是吧?不敢说你的表现有识者皆辨为非,但至少并不是你什么都懂的,去看看你那个计算(股票软件动态运行需要)内存的跟贴吧。
     
  15. 要不是06年的话,我说的没什么错:)
     
  16. Loveice大侠好~从很久很久以前,早先您要搞系统研究的时候,我就因为hylt老大的关系对您非常敬重,当然也有年龄关系,我毕竟是晚辈~我把部落当成交流平台,结识筛选朋友的渠道,交流思想的地方,学习知识、经验,弥补不足的导师园地,增加自身多样性的有益补充~我在很多方面本来就是很菜的,虽然我在一些地方有点儿经验和优势,当然我也在不断学习,和经常自省,海洋里不少前辈都是榜样,不过您也不能要求我样样都行,那不现实啊~
    比如kdb+,re,qd等,要不是几位大侠推荐和无私奉献,我也不可能接触的那么快的~内存数据库神马的一开始根本不懂啊~
    我以前搞经济学的,搞行为学的,搞风险管理和算法,这个您也知道,计算机方面虽然高中的时候随便反编译个软件,入侵个防火墙,抓个肉鸡神马的,但是后来荒废了好一段,计算机的东西日新月异,就连超频我都是后来自己又学的(反正网络方便)。这么多年来,我之所以进步还比较快,就是因为运气好,一直有好心人帮忙指导,从中提点,不管是专业上还是做人上,这方面我是相当感激的!当然也希望您时常提醒,鞭策我,这里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