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炒汇违法违规

Discussion in 'Currencies' started by littlefat, Dec 27, 2009.

  1.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 综述:国家外汇局多管齐下防范异常跨境外汇资金流动风险

    新华社记者姜锐、姚均芳

    虽然我国当前经济总体形势向好,内需拉动作用明显,稳定外需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不容忽视的是,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然存在,跨境资本流动频繁快速变化的风险依然很高。

    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对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保持着高度警惕,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以及事后检查,对地下钱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满足市场主体正常用汇需求,出台了一系列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政策措施,加大外汇管理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

    出重拳,严打非法跨境资金流动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回升,跨境资金流动规模逐步扩大,但有一些资金通过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违法违规渠道跨境流动。为防范风险,保障外汇市场有序运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外汇管理部门提升检查手段,加大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成功捣毁多个大规模的地下钱庄,有的钱庄经营规模达到上百亿元的人民币资金,日均经营数额最多达上千万元人民币,成功切断了违规异常资金跨境流动的通道,有效遏制了地下钱庄等非法犯罪活动。

    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加强事后检查职能,重点检查通过贸易、投资、个人等渠道实现资金流入的违规行为,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非法流出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外汇局介绍,截至11月,今年共破获10起地下钱庄案件、6起网络炒汇案件、11个非法买卖外汇案,查获逾44个非法交易窝点,涉案金额总计约35.38亿美元。在这些案件中共抓获外汇犯罪嫌疑人110人,刑事拘留(批捕)43人,现场收缴或暂扣现金近200万美元,冻结银行卡及银行存折等账户550个,冻结资金折合约600万美元,打击成效十分显著。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9-12/27/content_12711782.htm
     
    Last edited by a moderator: Dec 27, 2009
  2. o~银行外汇交易部门的不是网络上的炒汇,是大家见面划拳交易的。
    古语有云,什么什么能放火呀,怎么怎么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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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再怎么打,漏洞还是跟Windows的一样多,本身自己的银行,基金,信托,地方政府就有漏洞,防不住的。:D

    所以,大家一定要支持政策!做有责任心的人,让别人诚信,自己占便宜去吧。
     
  3. 无语。。。。。。。。。。。。
     
  4. 国家外汇局还是蛮有责任心的。
     
  5. 股票+信用会让更多的人倾家荡产,居然不管了。在平常事中会有些让你们惊讶的东西,关键是你想去看到吗?
     
  6. 大家还是小心点,多想想如何规避政策对自己的负面影响,多走渠道绕过监管
     
  7. 做個姿態而已,ZF都時興搞運動,就像掃黃打非,一陣一陣滴,風聲過了,該干嘛還是照樣干嘛
    公家市場不能滿足投機需求,公家服務限制多費用高服務差,資金熱錢就只能流轉于地下市場或轉戰海外
     
  8. 都炒汇 国内股市就圈不到钱了
     
  9. 这正是人行旗下的外管局乐于见到的证监会的事情。
     
  10. 炒房带来的危机更凶
     
  11. 打倒XXX
     
  12. 坐看楼上被删
     
  13. 他说XXX,国外一般指XXX网站吧,我也支持:D
     
  14. 赚了立刻取出本金,呵呵,留下盈余慢慢玩。
     
  15. 炒外汇合法吗?

    国外做市商在国内做的代理外汇买卖也是国家打击的对象吗?
     
  16. 那要看属不属于“组织境外炒汇性质”。
     
  17. 哦,现在还有不算的?
     
  18. 国内普通人想赚钱,干什么不违规啊,我还真想不出来
     
  19. nix

    nix

    现在想想,把外汇的点差转换成手续费的概念,交易成本是如何的底。eur/usd 2点的话 10000 的合约的话才 $2 , oh my godness
     
  2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非法网络炒汇行为有关问题认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8-06-11  文号:汇综复【2008】56号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打印]
    ---------------------------------------------------------------------------------------------------------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你分局《关于对非法网络炒汇行为有关问题认定的请示(深外管[2008]1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6年193号)《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7号)《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境内个人从事外汇按金等外汇买卖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未依法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经营外汇按金交易。擅自从事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组织和参与这种交易,属于非法经营外汇业务和私自买卖外汇行为。
    此复。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laws/law_detail.jsp?ID=80700000000000000,23&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