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事情

Discussion in 'Seminars and Gatherings' started by hylt, Dec 2, 2009.

  1. 一方是用自焚的悲剧形式来维权,另一方则认为对方是暴力抗法,阻碍拆迁。
     
  2. 人民网的那个标题相当恶毒:“私营企业主”、“前妻”。而自焚被轻描淡写为“烧伤事件”。
     
  3. 哎,政治事件还是少谈为妙。不然论坛被封也不是不可能。
     
  4. 生活的事情一般比较小,搞大了就是政治了。两者其实密不可分。
     
  5. 政策,利益的分配,搞不好就动乱。新疆就是很好的例子。
     
  6. 哎,人生在世太多的无奈了!
     
  7. 城乡一体化啊
    不过人家都被逼的自焚了
    还说是暴力抗法。。。
    真该去暴力那么一把的。。。
     
  8. 比较反对自焚

    都自杀了,还不如拉个垫背的,现在的官员,估计只有漏杀的没有错杀的
     
  9. 如果是非法建筑就属于暴力抗法,毫不妥协。如果不是就去法院打官司去。
     
  10. 最近的税负也重起来了,网上骂声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