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区块链+虚拟币+ICO 拥有庞氏骗局的全部特征

Discussion in 'Currencies' started by wj2000, Aug 29, 2017.

  1. http://www.cebnet.com.cn/20170829/102421023.html
    区块链+虚拟币+ICO 拥有庞氏骗局的全部特征
    专题库 来源:凤凰财经WEMONEY 2017-08-29 09:57:35 金融科技
    核心提示“区块链+虚拟币+ICO”的一地鸡毛之后,政府背书的货币数字化将成大势。
      金融观察
      其一,它要求不断有信徒入场推升价格;其二,基于未来会有更多信徒加入的承诺,先入场者寄望于后来之人在高位接盘。
      股市有了IPO,虚拟货币的ICO最近开始火了。
      所谓ICO,也称首次公开募币,其以比特币为募集对象,项目负责人通过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加密代币,以为项目融资。随着美容、社交、白酒、竞技等“奇葩”ICO项目的蛮荒生长,作为虚拟货币代表的比特币也迎来飙涨。今年4月,比特币自6000元开始一路高走,仅8月份,已9次刷新高价,涨到30299.99元。
      区块链早在十年前就有了
      根本而言,ICO的火热离不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支撑。在“90%ICO项目都不靠谱”下,暂且不论ICO市场如何,即便是作为募集对象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也被诟病已久。
      以比特币为例,由于交易平台的不确定性、交割波动大等特点,其更加容易被非法利用,诸如走私、贩毒、涉黄、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丑闻不断。国际支付应用软件TransferWise的CEO辛里克斯直言:“比特币已死”,甚至连比特币的核心开发团队成员麦克·赫恩也表示:“除了那些非法交易,现在几乎没有人使用比特币,没有了正常的商品交易,这已然彻底背离了比特币的原始初衷。”
      尽管如此,部分比特币炒家靠比特币发财致富的故事,却依旧使投资者激情澎湃。打着虚拟货币与区块链技术的名头,他们一次次向公众“证明”——比特币是稀缺的,价值甚至超过黄金。
      然而,果真如此吗?
      比特币之所以能被炒作稀缺,少不了底层技术的包装——区块链。所谓区块链,实际是一种通过点对点实现的电子货币账本系统。数字经济之父唐·塔斯考特对此的描述是“它基本上实现了全球性的试算表,这种不会腐蚀的可编程数字总账不仅可以记录金融交易,几乎可以为人类记录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便难怪有声音称其为“下一代的互联网”了。
      不过,市场似乎把区块链“高大上”化了。区块链早在10年前就有了,今天只是通过比特币传播开来而已。迄今为止,类似比特币、以区块链为基础的CryptoCurrency(数字加密货币)已有上千种,政府、大财团、大银行也都在开发类似的CryptoCurrency,甚至中国央行也将推出人民币的CryptoCurrency。
      这便涉及对比特币的认知症结。
      量子计算机出来 比特币会泛滥成灾
      对于大多数比特币追捧者,他们认为比特币是结束法定货币时代的信号。然而,虚拟货币与货币的虚拟化是不同的,而比特币只是虚拟货币。由于没有国家会甘愿放弃“铸币权”,因此无论何时,比特币几乎不可能成为真正货币。即便是比特币粉丝们所信奉的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和哈耶克的继承者,都明确表示:比特币不是货币。
      事实上,所有虚拟货币,不管技术被吹嘘得多先进,数量多有限,他们的净资产价值却都是零,其价格仅由交易者决定。某种程度上,虚拟货币甚至不如曾经的郁金香,郁金香至少有实物,虚拟货币却什么都没有。从技术角度而言,一旦量子计算机出来,“比特币”及各种现存虚拟币,都将在一分钟之内泛滥成灾。
      另一个可供参见的指标是,华尔街最近正大肆在媒体唱多比特币。依照笔者曾在华尔街的任职经验看,华尔街向来是通过做空唱多,以便高卖,就像几年前唱多黄金5000美元、甚至10000美元,他们的声音恰恰可能是反向指标。
      因此,作为投资品的“比特币”实则存在巨大泡沫。从本质上说,比特币炒作的重头在于散户接盘。比特币借着“区块链”等精美包装,进入金融市场,散户不明就里为市场送去了钱,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则成了巨富。一旦泡沫破灭,一切虚拟货币都会回归其原本价值——零。
      博傻游戏 具有庞氏骗局的全部特征
      作为募集对象的代币都是如此,遑论包装过后的ICO呢?
      由此看来,“区块链+虚拟币+ICO”或是一个融合了众多金融手法的华丽骗局。其拥有庞氏骗局的全部特征:其一,它要求不断有信徒入场推升价格;其二,基于未来会有更多信徒加入的承诺,先入场者寄望于后来之人在高位接盘。
      正如《新京报》的报道,某参与ICO项目的投资者称,现阶段ICO就是博傻游戏,大家都知道很多项目没有价值,或者说就是圈钱的,但只要这种代币能够到交易所交易,ICO的投资者就能通过炒作赚钱。
      400多年以来,一个个金融泡沫,在破灭前几乎全被包装打点过。尽管每一次都会承诺“这次不一样了”,但结局却无一例外——破灭,这次又会如何?当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身不是骗局,就像郁金香本身不是泡沫。不过,缺乏政府背书的虚拟货币,却可能和当年的郁金香一样,成为金融骗局的工具。
      然而,正如当年在郁金香泡沫破灭后的废墟上,萌发了现代金融的幼苗。笔者认为,在“区块链+虚拟币+ICO”的一地鸡毛之后,政府背书的货币数字化将成大势。只不过,再美好的未来,也权在一地的鸡毛被清理过后,才能实现。
    责任编辑:松崎
     
  2. 问题的“核心”就是——虚拟货币与货币的虚拟化是不同的!

    比特币被称为“虚拟货币”都可能会带来“误导”!更适合的定义为“虚拟商品(比特币)”。
    一点有益价值都没有,有害之处不少,疯狂浪费资源(表现为疯狂浪费电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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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财新:ICO被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 一夜暴富梦碎
    http://finance.caixin.com/2017-09-02/101139644.html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对于急速升温又明显积聚风险的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首次公开售币),中国监管出手了。
      一场本应于9月2日召开的区块链盛会被有关部门叫停。该会议叫停的背后,系监管已经对ICO做出了判断,相关规范文件将于近期发放。财新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事。

      9月2日,由亚洲DACA区块链协会、内蒙古乌海市政府主办的“2017DACA区块链国际高峰论坛”本应在北京富力万丽酒店召开,但财新记者从接近主办方人士处获悉,该会在召开的前一天即9月1日被突然叫停。

      内蒙古乌海市有着较为丰富的煤资源,在比特币兴起后,该地区成为了比特币挖矿地之一。乌海市甚至成立了大数据产业园,称将以区块链技术、芯片研发等为和核心。

      参加该会议的嘉宾,有乌海市政府相关人士、法律专家、金融机构如普华永道合伙人、知名投资者薛蛮子等,以及近30家比特币行业的创业者。

      这些创业者们分别来自火币网、OKCoin、BTCC、太一云、亦来云、区块宝、Achain、保全网、聚币、币多宝、ETChain、行云运动、NEM……是的,他们都是ICO的宠儿,其中多家拥有自己的代币。比如Achain就在一个多月前,仅用1分01秒就结束了ICO,募集到21890.47BTC和10436.34ETH。

      借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研究热潮,ICO一阵风起,火爆异常。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今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ICO,一种通过发行虚拟代币的方式进行众筹融资的行为,可简单理解为数字货币社区中的IPO(首次公开募股),但两者之间仍存在着巨大差异。简单而言,IPO是用法定货币买股权;而ICO是将股份或收益权变成加密货币,公开出售——你买的是虚拟货币,相当于买了没有“决策权”的股权。

      “ICO和比特币不一样,比特币是区块链的实验平台;现在ICO兴起,比特币反而成为了牺牲品。”一位业内人士说。

      这引发了中国监管部门的警觉。在吸取了近两年愈演愈烈的非法集资教训后,监管在深入研究分析后,很快决定采取行动。

      据财新记者了解,8月18日,多部委已经就ICO进行了研讨,但当时的态度还较温和;8月21日,央行总部收到了相关紧急报告,该报告条分缕析,明确指出,用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来看,ICO属于变相非法集资。

      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有资深的比特币投资者对财新记者指出,大量的ICO项目发起人或相关交易平台的创始人,大多数都是在2015年那一波做区块链项目失败的,“转个身就来ICO了”。

      ICO一度被认为巧妙地规避了《证券法》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内容。前述知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与多位资深法律专家讨论的结论是:ICO仅仅是穿了合法的马甲,其本质就是变相非法集资。除此,即使ICO可以摆脱非法集资的嫌疑,但也涉及明显的合同诈骗。

      这意味着,ICO不得再被允许公开发行,其活动会大量萎缩并转至地下。存量的ICO项目则由交易平台自身消化。同时,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主体分工,将由各地金融办(局)履行监管职能。

      8月28到31日,ICO公司集中活跃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已有相关行业协会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比如北京网贷协会指出,ICO的项目发起人和机构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同时相关PE/VC机构在参与过程中,有向公众筹资的嫌疑,违背了法律规定。

      由此,ICO被取缔不是没有可能。取缔ICO有利于精准打击“头羊”,而对于盲目跟风,勇当“韭菜”的 “羊群”有一定的豁免。“参与者一定程度上是被裹挟的。”前述人士说。

      据财新此前报道,这一行动的法律依据来自1998年颁布的国务院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该办法明确指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见财新网“ICO暴富幻觉升温 非法集资风险集聚引发监管警觉”)

      目前互联网技术仍在不断迭代演化,监管沙盒呼声四起,如何防风险又促发展?据财新记者了解,通过发现ICO风险到做出决策,监管当局的经验是,一时之间难以看清楚新生事物的利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可以不作为,而是要对其进行“穿透式观察”,看到本质后,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采取措施。

      进一步地,有资深监管人士也建议,法律也应跟上,提高违法成本,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环境。比如最高人民法院也应对对新生事物,及时将现有法律法规里的相关条款,进行司法解释。除此,政府也应及早表明立场和态度,“不能左研究右研究,应在穿透式监管后,第一时间落实主体责任人。”
     
  4. 所谓商品已经进化为任何能够交易愿意买卖的XX, 但任何国家都不会不管理 货币发行权, 货币也好,虚拟也好,手段也罢,名义也行,积分、代币、分级资格..... 信息交流的便利和扩大 导致 一切混淆泛滥,甚至人类的命运也会卷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