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都任由谎言泛滥,谁将是受害者?

Discussion in 'Stocks' started by H.T., Jul 25, 2014.

  1. 中文网络环境里,现在谎言泛滥、谬论充斥。有很多是无心的,但也有很多是有意。
    而知情的人士常常不愿发言、懒得发言,结果谎言成了理所当然的真理。
    在前段时间这个版块里关于房地产关于移民的帖子里,我就恳请了解真相的网友能独立思考的网友发出一点自己的声音,如果任由谎言泛滥,我们都将是受害者。

    今天无意看到这篇博文,就是一名网友不愿谎言泛滥而发出自己的声音。
    通过这篇文章,我们不仅可以了解真实的世界,而且可以在投资理财方面建立自己独立的思考,避免受骗上当。

    转帖:
    最近网上流传着一个故事,“李女士卖掉她在北京的一套房子,筹得300多万人民币,在美国休斯敦买入六套房,她的算盘是:每月每套房子的租金是400多美金,不仅可以把北京的房子租回来,还能月赚1万人民币。”这个故事是国信美投总裁陆鹤壬在接受采访时讲的,该公司专门从事海外房产投资,他甚至进一步评论到,“在美国买房投资,除去房产税等各项费用,收益率可以达到8%,加之租售比比较高,六、七年就可能收回成本;相比之下,在北京投资一套房产收回成本或许要花上100年。”




    在美国投资房地产的利润真有这么高吗?这个故事有多大的可信度?美国房地产收回成本的年限究竟是多久?作为一个在美国生活近二十年的华裔、女儿继承多套商业公寓的信托管理人,加上夫家经营着建房公司和商业公寓群,让我来详细分析一下这种投资的可能性。

    (以下计算是根据法律规定做的保守估算,不是严格的法律和会计分析。)




    首先,用8万美元在休斯敦能买到什么样的房子?根据休斯敦的地产统计数据,2013年第四季度休斯敦的中线房价是18.99万美元,每平方英尺106美元,以此计算,一套8万美元的房子大约只有755平方英尺(约70平方米),而且很破烂。我向十几个住在休斯敦的亲戚和朋友询问“8万美元能买到什么房子”,得到的回复基本是“治安很差的市中心的一室一厅”、“黑人区五十年以上的烂房子”、“休斯敦外围小城镇的小房子”。房子条件差,不仅维修贵、保险高,而且招来的往往是烂房客,欠租是常事。所以300万人民币在休斯敦买六套房子做投资的说法很不靠谱,因为在美国投资房地产首要考虑的是地点,地点不好不仅出租不赚钱,房子也会很快贬值,不亏钱就算好了。




    其次,在美国买房投资,真的六、七年就可以收回成本吗?按照陆鹤壬介绍的算法,当地每月的租金大概是房屋价值的1%左右,6套房子的购房款可在8年内收回成本。但这种算法的缺陷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把租金当成纯收入,没有考虑美国高昂的养房费用——房产税、个人收入税、房屋保险、房屋维修费、房屋空置和赖租成本……按美国人的说法是现在买房能赚钱已经是很难得的了,下面我就逐条列出各项可能的花销。




    1、房产税

    美国的房产税每年都要支付。休斯敦房产年税率较低的是老社区,约2.6%,新社区大多在2.9%—3.1%,个别新区的税率甚至可能高达3.2%。我取中线2.9%计算,每个月的房产税合(300万*2.9%/12)= 0.725万元。




    2、管理费

    由于投资人在中国,就需要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打理出租的相关事项,收费至少是租金总数的10%。




    3、房屋保险

    美国房子必须买保险,否则自然灾害、火灾发生时所有的财产便会化为乌有。休斯敦地区飓风发生概率较高,因此房屋年保险比较贵,自住的房子大约是房价值的0.7%左右,商业出租的房子保险更高,就按1%算吧,如此每个月的房屋保险至少需要支付(300万*1%/12)= 0.25万元。




    4、房屋修缮和维护

    美国养房贵,主要是因为人工昂贵,这和中国不同。比如,独立房的房顶、外墙都要定期检查,时间长了要翻新;房子每年要高压水清洗;院子要剪草,花园游泳池要打理,每月还要喷洒防虫害喷剂;地毯得常洗,视磨损情况及时更新;管道漏水堵塞要找水管工,这是特别贵的,还有数不完的其他情况。若是联栋房、公寓房,房内的消费自己承担,房外的维修虽不用花钱请人做,但要交物业费,每个月一、两百美元。还有,中央空调、冰箱、洗碗机、洗衣机等电器都是业主要提供的,坏了就得更新。总之,保守估算李女士的这六套房子平均每个月的修缮费要200美元。




    5、房屋空置以及赖租等成本

    租房是有空置期的,我家商用公寓好的时候每套每年平均空置一个月,租得不好时就难说了。另外还有赖房客的成本,美国租房一般都要查租客的信用记录,但也可能百密一疏,遇到赖租的,只有花钱打官司才能把房客“请出去”,不仅要花时间花精力,还可能拖到输掉半年的租金。因此,考虑到房屋的空置期和赖租等成本,保守地看,每个月收入的折扣大约在0.25万元。




    6、律师、公共会计师等费用

    保证投资合法,这个暂且提一下,因为下面一项中还会提到。




    7、个人收入税

    按照美国税法,不居住在美国的非美国公民在美国投资房地产的收入不受中美两国合约(treaty)豁免,收入需要交税,若房地产是唯一的投资而不挂靠其他商业投资时,全部租金都要交税,税率30%。好在休斯敦没有州税,美国大多数的州都有(不过休斯敦的销售税很高,房子要卖的时候这个税就要缴纳了)。当然这部分税收可以通过聘请专业税法律师减免部分,但税法律师也不便宜,如我家夫君的小时费用是250美元,“不交钱给山姆大叔就得交给律师”,美国这句俚语的意思就在这里。我已经看到有中国投资者逃避这部分税收被国税局发现的报道,要记住美国房地产交易时所有信息都会上报国税局,不缴税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发现,到时不仅要用美国地产收入来抵债,严重的还会触犯法律。




    写到这里,除去各种消费,每个月收进来的3万租金大约只剩下15%了,即0.445万。很显然,按每个月0.5万的净剩要收回资金至少需要50年,而且这还是对各项消费非常保守的估算,额外花费的陷阱还有。




    8、增值税

    在持有房屋时若房屋增值了,不需要支付增值税,但整个地产的升值会导致政府对持有房屋的估价升高,地产税会水涨船高。一旦房子出手,增值的部分就要交税了,美国居民第一套自住屋的增值不需要缴税,以后的都要交;外国人投资的租住屋,即便是第一套也不免增值税。很显然,增值税虽不体现在每个月的收入或成本上,但会影响套现,继而影响收回成本的时间和投资回报率。




    9、继承税

    这是绝少中国投资者会想到的问题,我们最近就帮助了一个自称“走投无路”的中国家庭处理了一件相关的事情。小L的父母在美国买了一套五十多万美元的房子作为度假屋,小L上学后由妈妈陪他在美国读书。不料想在小L十几岁时突发惨剧,父母双亡,小L成了这套房子的唯一继承者,但由于小L是未成年人,再加上父母没有留下美国能承认的正式遗嘱,这套房产要经过美国法庭的“遗嘱检验”(probate)放到小L的信托(trust)里,但小L是常住美国的非公民,他接受遗产时只有25万美元是免税的(美国公民是五百万美元免税,不常住美国的外国人是6万美元),剩下的近30多万美元需要交遗产税,税率几乎达50%。小L的中国监护人听说后难以置信,辗转找到我和丫爸询问是否被敲诈了,丫爸解释说这是法律,现在没有办法了,若在买房时做了财产计划(Estate Planning)也许可以省一些税,但彻底绕过这项法律是不可能的,除非把继承者变成美国公民。




    除了上述投资成本,经济发展速度、市场起伏、汇率变化、政治因素等均会影响中国人在美国进行房产投资的效果,影响成败的变数实在是太多了,作为新事物暗藏的很多风险一时半时更难以全部看清楚,就像上面提到的遗产继承时的缴税问题。

    虽然在美国地产投资比较保险,但从不是一个能够短期回报的领域,也因此美国人更愿意投资股市或其他。在美国做地产投资的人,多数是利用给美国公民的低息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等,做长线规模投资,同时用地产的消费来抵消其他领域投资的收入,比如我夫家当初做商业公寓楼投资是为了减免建房公司获利而需要缴纳的税收。以上这些优惠,中国投资者是享受不到的。相对中国,美国经济发展比较均衡,买房投资属性并不高,房产的回报率更不像国内一些机构宣传的那么乐观,房产出售变现难度也远比国内大,中国投资者若按国内的投资思维和惯性,肯定会吃亏,这个用300万人民币在休斯敦买六套房的投资传说,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海外投资公司的软文。

    写到最后我还想提一句,在我为写这篇文章咨询地产中介和税收律师时,他们都不忘幽默地叮嘱我,“在美国有这么好的投资回报我们不知道真是失职,你要知道怎么认识这位李女士的话一定要告诉我们,我们也要入股投资哟”。
     
  2.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这事情知道哪怕解释的头破血流,被告知的还会觉得你脑残。
     
  3. 支持lz。大多数人不能明辨是非,让贪婪和恐惧控制自己。
     
  4. 网上的文章,绝大多数都有广告嫌疑,当真就SB了!包括dota游戏国外拿3000万的奖金,放水给中国队的概率很大,毕竟这是最大的市场,几千万广告费值了,带来的收益数亿都不止啊!
     
  5. 停止窝里斗,走出去;
    占领美国,占领美洲。
     
  6.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逻辑,我一直期待大家能帮我figure out。
    全世界移民国家头四个,就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4E(English)。这四个国家地广人稀,所以欢迎移民。
    很多人说,这些国家的土地比中国便宜,绿化比中国好,生活比中国好,一切都比中国好,所以很多人要移民到这四个国家生活。这是他们的逻辑。
    可我的逻辑是,如果4E的生活这么好,为什么他们人口那么少?按理说,他们的生活那么好,应该人口急剧膨胀才是,可是为什么4E国家人口就是不增加呢?反倒是生活不好的中国人不得不控制人口呢?不要拿教育水平来做借口,就算是中国的前10大城市和美国全体进行比较,中国的生育率也比美国高。

    其实对上面有关美国的回帖,我有很多反面看法。那位作者在美国只去过一次吧?我去过美国超过100次。可能我比较孤陋寡闻,但我觉得用中国人的眼光去看美国对中国不公平。公平的做法是,用中国人的眼光看中国,用美国人的眼光看美国。然后双方的观点进行比较。否则凭借自己只去过一次的经历就来下结论,是不是有些唐突呢?
    我举一个例子好了。楼上回帖的文章作者最后发了一张哈雷摩托的照片,然后说车主把衣裤放在车上就跑步去了。作者暗示什么,我们都清楚。无非就是国家富裕社会安全。这样的事,我自己也经历过。这在所有的4E国家里是非常平常的。不过,我曾经有过另外一次经验。那一次,我刚买了一辆自行车,非常不错的车。因为平时安全惯了,就在Shopping Mall外面停车,上了一道锁后,然后进去上厕所,出来后却发现车不见了。就这两件事,我做个比较。首先美国的哈雷差不多3万元不到,和收入相比不算特别高档的消费,而中国的哈雷加上进口税估计要卖到至少30万,属于高档。其次,美国的哈雷如果被盗后被抓,偷盗者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比如信用分数减少,永远无法在政府部门或者金融部门工作,甚至无法贷款。相比起来,同样是盗窃,美国盗窃的性价比太低而中国盗窃的性价比较高。可是为什么我的自行车被盗呢?很简单,自行车被盗可是被发现的概率太低,换言之美国盗窃的性价比因此提升,所以发生了盗窃。我们深究就会发现,哈雷摩托未被盗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成本问题。
    同样,我在中国钱包掉在酒店里了,后来入住的客人给我电话才把钱包还给我。这样拾金不昧的事在中国也有。

    人的道德从来不是以地域或者国家或者职业来划分的。4E国人和中国人一样,都有贪婪和恐惧。不要忘了,4E国的祖先们,当年都是强盗,才有了他们今天的生活。是他们的道德水平较高么?
    4E国的生活水平确实现在比中国高。如果大家有机会到4E国去旅游,如果对于城市建筑交通感兴趣的话,你会发现这些发达的象征都是几十年前就有的,而现在的领先与发达这4E国家都比较缺乏。

    现在的移民风潮,就如同在股市里追高一样,期待股价继续上涨自己能够获利。可问题是,现在已经出现指标背离的情况,甚至股价已经下降了,这时还要买进,显然后果如何大家可以看得到。
    更有意思的是,主力要出货媒体拼命说好,这和媒体每天都说4E国家如何富裕如何美好等等,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我在海外生活几十年,移民定居多个国家。我的感觉是,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好。对于华人来说,中国是最好的国家。如果有人坚持现在要移民,我可以根据他移民前的经济状况基本上可以断言他20年后的状况。
    如果他经济富裕,未来住在移民国但一定会在中国挣钱,如果没有孩子在当地出生,最后他肯定回流。
    如果他是中产阶级,未来住在移民国找工作,如果有幸和移民国的人结婚就会留在当地,但孩子将来到中国发展概率比较高;如果没和当地人结婚,他回流中国的概率超过90%。
    如果他是穷人,未来在移民国生存最终定居下来概率较高,不过孩子回流的概率至少超过50%,另外30%的概率是到其它国家找工作。
    信不信我的断言无所谓,这是我过去几十年看到听到经历的总结。不信,你移民20年后再来看我的这个贴。

    不要让移民荒废了你的青春!不要让无知挥霍了我们的生命!
     
  7. 补充第二段最后一点。我在Dallas最好的酒店入住,摄影机(400美金)掉在酒店了。当天12:00 check out,下午2:00打电话过去询问,摄像机已经没了。

    最后,以我对美国的了解,楼上文章作者去的地方并非二线城市,而是二线城市旁边的农村。而且作者拿农村的农业地税和中国商品房的管理费进行比较很搞笑。他应该把中国二线城市的商品房(高中低挡公寓)和美国二线城市的同类Condo的管理费进行比较,以我对两国的了解,我几乎可以保证中国商品房的管理费比美国的同类费用要低。如果和工资百分比进行对比,感觉中国的还是要低,估计要低50%。

    如果有人相信楼上作者的文章,那我请问,在那么人迹罕至的地方,那里的人在哪里谋生工作呢?我的经历告诉我,那里就是农村。你们觉得发达的二线城市的市中心会有那么空旷的农场么?
     
  8. 又看到一点,作者看到几十个哈雷车从门前过,感觉很有气势。他却不知道这几十个有气势的哈雷车是怎么聚在一起的?大家最好看看北美的黑社会的小说或者新闻评论。

    其实这篇文章里的几乎每一段,我都有不同的看法。时间不多,不写了。
     
  9. ST兄,在我看来,这个论坛的人都是有点智商的人,解释多了也累!如同中国的地域攻击一样,完全是说不清楚的事情,现在有人说这个被利用了,我看像!

    这个论坛我一直心存感激,但是现在跑题歪楼的相当多,完全是浪费时间!以前的好几个不错的坛友现在都是邮件和QQ往来。

    我们自己也在线下组织量化沙龙。慢慢远离论坛了,真是....,遗憾!
     
  10. 不玩游戏,不了解这件事情。
    但从理论上讲,无非放水和不放水两种情况。
    如果放水是真的,并带来巨大收益。那就说明如果谎言不戳穿还是有很多人会当真,用你的话说就是有很多SB,这样才会有巨大的收益。
    如果放水是假的,中国队是凭实力赢得胜利。那么放水的说法就是又一个网络谎言。
     
  11. 在YouTube网站上有一位前辈,家族已经在国外生活了上百年,但还是持中国护照,以中国人为傲。
    他在中国相关视频评论栏舌战各种反华乱华份子,发言数百万字。
    有人劝他这样没用,因为对方根本听不进。但他回答说他是写给旁观的第三方看的,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

    这位前辈绝对是位大神,和szhlyh家类似每一代人都为中国做出牺牲和贡献。他不但在现实生活中是位成功人士,而且让身边所有的人(日本人)都对中国人感到全方位的佩服。他现在除了经营自己的公司,还在网络上为自己的祖国自己的民族尽可能的发出声音。

    我以最认真的态度建议每一位希望提高交易水平的网友,希望提高思维水平的网友,在现实生活中希望做一个成功者、行动者,不希望在满腹牢骚中度过余生的网友认真看一看他的发言。他的思维方式绝对是成功交易者的模板:客观、冷静、充实丰富的原始数据、科学的量化方法、统计分析的提炼、核心哲学的建立。。。
    (大陆网友的转帖:http://www.ltaaa.com/bbs/thread-131803-1-1.html)

    如果他的文字对你产生了正面的影响,请感谢他。并请记住在全世界有很多这样的大侠,不求回报,在默默帮助素不相识的中国人。
     
  12. 感谢SexyTrader为大家介绍了这么多信息!
    我觉得这篇文章应该不是omnpmh写的,只是转发。因为我曾经认真看过几篇被确认的“网特”伪文,这一篇文风几乎一模一样。一方面不厌其烦地纠缠细节,如机票价格、饭碗大小之类让人觉得真实无比,另一方面又对很容易很应该说明的地方只字不提,比如地名(至少可以说一下大的地名)。

    美国我去的次数不多,完全不能和SexyTrader比,但从纽约波士顿一直到迈阿密都曾经短住过。这篇文章无意义的细节部分有很多是真实存在的,公路卡车啊、啤酒薯片之类,但就像ST说的几乎每一段都能找出一些怪怪的地方:D:D

    如果认真挑毛病,加解释,加美国法律说明风俗介绍,估计几万字写不完。
    就说一下开头的一点吧:
    “美国买房移民”
    美国的移民签证就那么几种,从来没有“买房移民”的种类。
    作者自称屌丝,月入2000多。为了移民“考察”要卖房(欠18年贷款)卖车(3万左右),还要通过中介,不知他发明了什么新的签证,因为按他的经济情况连申请旅游签证都不够资格:D:D

    还要顺带讽刺一下中国人不排队,虽然我是从来不插队不喧哗不给中国人丢脸的,但我还是承认有很多中国人不守秩序。可是几百个中国人不排队挤在美国海关,这是不可能的,只能蒙一下没出过门的人。不过这类文章的文风就是这样的。
    这类文章让不细心的人感觉真实无比,还给你提供一个烂大街的真名真姓,不过你永远不知道那名字后面真相是什么:eek:
     
  13. 帖一个本论坛某网友最热爱话题的相关文章。



    孙经先教授和杨继绳先生就“饿死三千万”问题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直接对话




    《中国土地制度演变第一次国际研讨会》于今年7月5日——7日在华中科技大学举行,会议除邀请我国学者出席外,还邀请了若干西方学者与会。   

    “人 民公社化运动的历史教训”是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之一,在讨论这一议题时所谓“饿死三千万”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为此会议特别邀请孙经先、杨松林、杨 继绳、曹树基等人与会,曹树基先生没有接受邀请,孙经先、杨松林、杨继绳先生接受邀请到会。这就形成了孙经先教授与杨继绳先生就“饿死三千万问题”的直接 对话。   

    7月6日下午,杨继绳先生首先发言。他发言的主要部分是认为孙经先教授在研究中使用的一个结论的数学推导是错误的。他在发言中承认了孙教授对《墓碑》的某 些质疑是正确的。然后他情绪激动地说:孙经先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报》、《红旗文稿》、《党建》多家官方报刊上连续发表批判《墓碑》的文 章是“对我的诽谤,是对我人格的侮辱。用中共中央宣传部旗下和社会科学院旗下的权威刊物,广为传播对一个公民的诽谤,是法律所不容的。”“对《墓碑》的批 判是缺席审判。《中国社会科学报》、《党建》发表诽谤我的文章,我投稿辩护,全都粗暴地拒绝发表,在对我缺席审判时,还不给辩护的权利!有一点学术公正 吗?   

    杨继绳先生发言后,孙经先教授做了题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变动与“饿死三千万”》的长篇发言。   

    在发言中,他首先回顾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发展变化的历史,指出1949年以前我国一直处于战乱之中,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户籍管理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 始了逐步建立户籍管理制度的过程。1958年我国颁布《户口登记条例》“是全国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形成的重要标志。”这一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时 间,恰好是在三年困难时期。随着《户口登记条例》的实行,就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户籍整顿。这一事件对三年困难时期我国的户籍统计人口数据产生了重大的影 响,但是恰恰是几乎所有研究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变动问题的学者都忽视了这一点。   

    孙 经先教授指出: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949—1982年我国的户籍统计人口数据,这一数据中出现了令人难以解释的重大矛盾,“饿死三千万”之所以 广泛流传,主要根源就在于这些重大矛盾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科学的解释。孙经先教授通过对1954年到1982年整个这一期间人口变化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 析,对这一矛盾做了比较完整的解释,得到了四个基本结论。   

    第 一个基本结论:在1954—1959年期间(主要是1956年到1959年),由于工业发展的需要和大跃进运动的发动,我国出现了从农村到市镇的人口大迁 移活动,至少有3,0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迁移到市镇。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大批重报(含虚报)户籍人口。截止到1959年年底我国存在的这类人口数量约为 1,162万人,即这些人虽然已经迁移到市镇并在市镇办理了户籍登记手续,但是他们并没有在原籍农村注销户籍(即他们拥有双重户籍)。  

    第二个基本结论:我国在三年困难时期开展实行《户口登记条例》,1964年开展了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上述重报虚报户籍人口1,162万人的户籍在1960年到1964年期间被注销。   

    第三个基本结论:由于我国经济出现重大困难,在1960年下半年到1964年期间开展了大规模精简市镇人口的运动,3,000万以上的市镇人口被精简返回 农村。在这一过程中产生漏报户籍人口数(截止到1964年年底为止)为1,482万人,即这些人从市镇被精简并注销户籍,但他们没有及时在农村办理户籍迁 入手续,成为没有户籍的人。   

    第四个基本结论:上述漏报户籍的1,482万人在1965—1982年期间重新登记了户籍。   
    他特别强调指出:由于以上第二个和第三个基本结论所叙述的原因,造成1960—1964年期间我国户籍统计人口减少了2644万。这就是我国这一期间户籍 统计人口数大量异常减少的主要原因。这些减少仅仅是统计数据的减少,不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更不是由于人口非正常死亡造成的。   

    他 说:“杨继绳、曹树基、丁抒、金辉、王维志等人把上述户籍统计人口数字异常减少的2644万中的绝大多数都解释成为是由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造成的,这样 就出现了‘饿死三千万’的说法。以杨继绳先生的‘饿死3600万’为例,他的这一数字中大约有2000万属于这种情况。”   

    孙 经先教授说:“我们的上述四个基本结论发表以后,一些人进行了质疑。他们的质疑集中在第一个基本结论中大量人口重报户籍和第三个基本结论中大量人口漏报户 籍是否可能的问题。”他在发言中对这些质疑意见(这中间包括杨继绳、曹树基提出的疑)做了分析,指出这些质疑都是不能成立的。   

    孙 教授在发言中对人们普遍关心的三年困难时期的死亡人数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1949—1958年期间我国人口死亡率仅用8年时间就完成了世界30年 (平均)的下降历程,其下降速度是异常惊人的,除新中国的社会制度优越性这一关键因素外,也有不正常的因素存在,即,我国这一期间死亡率下降速度异常过快 的另一个因素,正好可以用我国同一期间户籍管理制度发生的变化来解释。也就是说,由于我国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在1958年以前还没有真正建立和健全起来, 造成了我国这一期间(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从而造成了1958年以前我国死亡率下降速度出现了异常过快的情况。换句话讲, 我国在1949年到1957年期间(主要是1953年到1957年期间)的实际死亡率没有表格中显示的那样低,这一期间我国的人口死亡率应当向上做适当调 整。   

    孙 教授指出,根据1953年我国内务部进行的人口的动态调查和1957年我国进行的抽样调查获得的结果,可以估计出我国在1953年——1957年期间的死 亡漏报率在16.34%——17.65%左右,据此可以估计出我国在1953年到1958年期间的死亡漏报的总人数大约为750万人。三年困难时期我国实 行了《户口登记条例》,在这一过程中死亡漏报是很容易清理出来的。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可以估计出1958年年底我国存在的“漏报死亡”人口750万中,大 约有675万在三年困难时期被清理出来,并被以死亡注销户籍,由此造成三年困难时期我国户籍死亡人数虚假上升675万人。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户籍死亡总人 数为共计3,602万人,扣除以上“死亡补报”的675万,则三年困难时期实际总死亡人数为2,927万。以调整后的1957年的人口死亡率为基准,则三 年困难时期我国的超线性死亡人数约为366万人。由此可以得到,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饥饿死亡人数应在366万人以下。   

    孙 教授在发言中着重指出了杨继绳先生在《墓碑》中存在的一系列重大错误。他在发言中指出:根据他查证的结果,《墓碑》中关于“涪陵专区死了350万人”的说 法,关于“通渭、会宁、定西、静宁县和西海固地区饿死近百万人”的说法,关于“山东省饿死300万”的说法,关于河南省“南阳、许昌、商丘三个地区饿死的 人数不会少于200万”的说法,关于“信阳事件”饿死人数的说法,关于安徽省凤阳县的饿死人数的说法,以及其他一系列的说法都是错误的、不符合实际的。   

    杨 继绳先生在多种场合宣传“周恩来销毁大饥荒证据”的说法,按照杨先生的说法:1961 年底,陈国栋、贾启允、周伯萍“三人受命”,进行了一次关于“饿死人的数量”的“全国性的调查”,调查结果“经汇总后,全国饿死人几千万”,周恩来总理看 了以后说“不要外传,立即销毁”,周伯萍等人销毁了。   

    孙经先教授在提交会议的论文中对此进行了仔细查证,他在查证了周伯萍先生本人对这一事情的书面回忆材料和《周恩来传》的记载后并进行仔细分析后指出,杨继绳先生的这一说法与历史事实完全不符。   

    孙经先教授在发言中说:“杨继绳先生在他的发言中断言我们的数学证明错了。可能由于杨先生不是从事数学研究的,所以他在数学推理能力还不太熟练,他在他的 推理中漏了一步代数变换。他引进了一个新的字母A。如果他的数学推演能力再强一些,就会推导出A的表达式,把A换成这个表达式,立刻就得到我们的结论。这 就是说我们的结论是正确的,杨继绳先生的推理出现了明显的漏洞。”  

    孙经先教授在发言中(以及在提交的书面文章中),对杨继绳先生发言中提到的所有学术问题都做了正面的回应。   

    对于杨继绳先生所说的“《中国社会科学报》、《党建》发表诽谤我的文章,我投稿辩护,全都粗暴地拒绝发表,在对我缺席审判时,还不给辩护的权利!有一点学 术公正吗?”,孙经先教授在发言后的会议讨论时做了澄清。孙教授说:“杨先生说他投稿《中国社会科学报》被粗暴的拒绝发表,根据我了解的情况,事实是这样 的。杨先生去年10月投稿给《中国社会科学报》,该报编辑部随后给我发来电子邮件,邮件中表达了以下意见:1. 他们决定发表杨继绳先生的文章;(2)对等的,他们也同时发表我的文章;3. 由于版面所限,两篇文章文字均为3000字左右;4.两篇文章同时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争鸣版上。他们征求我的意见,我表示完全同意。他们把上述意见 也通知了杨继绳先生,让杨继绳先生将文章压缩到三千字左右,但杨继绳先生始终没有回音。所以杨先生的这个说法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对孙经先教授的上述澄 清,杨先生不得不承认确有此事。这就说明杨先生所说的《中国社会科学报》粗暴的拒绝发表他的文章,不给他辩护的权利,与事实严重不符。

    孙 经先教授发言后,在当天和第二天上午,会议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一些与会人员发表了意见。会议为杨继绳先生留出了足够的时间发表意见,主持人也多次请杨 继绳先生发言,但是杨继绳先生对孙经先教授的发言始终没有提出实质性的质疑意见,对孙教授所指出的《墓碑》中的一系列重大错误也始终没有做出相应的回应。

    由于杨继绳先生对孙经先教授的发言提不出实质性的质疑意见,对孙教授指出的《墓碑》中的一系列重大错误也没有做出回应,所以对话呈现一边倒的态势,没有出现预期的激烈辩论的情况。   

    所谓“饿死三千万”的弥天大谎,就这样被戳穿了!
     
  14. 【 莫言:60年代一个村子里仅仅一天就饿死十八个人!】
    http://t.cn/zlTwYnb
     
  15. 想起了一句话:
    留美是生活,反美是工作。
     
  16. 楼上的别对号入座啊!
    俺说的是瓜瓜跟司马夹头。
     
  17. 作为用头脑和数字工作的交易员,通过这个你可以推导出30000000???
     
  18. 嗯,
    有些人贫嘴是生活,牢骚是工作:D
     

  19. 这种观点和日本右翼说南京只死了十几W,所以判定南京大屠杀是编造的观点有什么区别?

    不管是饿死三千万,还是饿死三百万,性质上有区别吗?某匪的罪孽就减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