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3万元限制, 实缴改认缴

Discussion in 'Bonds' started by wj2000, Oct 28, 2013.

  1. http://wallstreetcn.com/node/61277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改革将放宽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注册场地条件;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等。



    会议制定的改革具体内容包括: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二、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三、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

    五、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河南永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杨培华向新华社表示:“改为认缴登记制,就不再收取验资报告,对企业而言,就会省了验资这部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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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但这个需要和破产制度密切结合起来才行,也就是改变现行的以“资不抵债”为主的破产执行习惯,而以无法按时偿付“债务”就可申请执行破产(包含破产保护)为基础。
     
  3. “债务”包括工资、税费等。
     
  4. 执政制度没有明显改观之前,办公司还不如个体。
     
  5. 同感 有理